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具体参照《物权法》第152~155条: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都有使用权,只是不是“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期限性,只要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无故遭到剥夺,这里就要看是不是还生活在这村里了。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全部5个回答 >为什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45****6181 | 2014-04-02 22:26:08-
143****1033 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的,因为宅基地本来就是农村集体所有,你们家庭内部协商分割是可以的。 2014-04-05 10:41:24
-
136****5643 遗赠抚养协议,类是于附条件遗嘱,我国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
但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继承了房屋也可以当然占有该房屋范围之内的土地。
只是由于我国多数地区房产管理部门不为农村宅基上的房屋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是农村宅基地上证明村民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法律凭证。
如果今后遇到拆迁,可能只有房屋补偿,没有宅基费给付。 2014-04-04 09:27:34 -
146****4937 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范围做了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来财产或权利不是遗产。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不是遗产。前述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委员,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然,在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是否是遗产,这有争议。游学律师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分裂的。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遗产。提问者评价谢谢! 2014-04-04 09:14:24
-
141****4902 你爷爷的两处房产在你爷爷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你可以代位继承。当年的卖房款由于已超过诉讼时效,你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得不到补偿了。 2014-04-03 15:41:15
-
137****9563 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 2014-04-03 10:18:28 -
136****7722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民只享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建立在宅基地上的私房的所有权是属于产权人的,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此时,私房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继承的完成转移给新的私房所有人。
如果你所说的这块宅基地上的私房不是属于老父亲的,那就不存在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问题了。 2014-04-03 09:36:10 -
144****3514 你说的是是事实的话那他们是没有资格来分遗产的 2014-04-02 22:50:22
-
答
-
答
不会支持甲的起诉,因为虽然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地上房屋可以买卖,并只限于同村村民间,如你所说你们是一个村的,所以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起诉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土地法明文规定了宅基地是县政府批准,任何情况任何情形就别提继承宅基地了。问题中提到的买卖房子实际上是买卖宅基地,但是当事家庭符合规定仍然可以被批准,你爷爷奶奶违反第62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可能不是依法批准的。你忽略了分家这个事,分给谁家就是谁家的。分家包括分宅基地,而且需要按照一户一地原则分,宅基地不够块数就先别分。分家是弟兄们的事,女儿不参与。不是继承的事你们干嘛扯继承,法院实际上就不应该受理诉讼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父母的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直接继承。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的财产”;3、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自然谈不上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用或者出租),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和继承不行)。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建院子,但是不能随意买卖,也不能盖工厂、开商店。这个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使用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全部4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