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29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含6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1、 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表; 2、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明; 4、 现住房证明: (1) 租用公房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房管办事处或物业公司房屋部位面积证明。 5、 其它相关证明: 如家庭成员中有配偶户籍不在本处住房内,应当同时提供配偶他处住房的户口簿和房屋证明。
全部8个回答 >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
154****1786 | 2014-04-02 10:08:59-
144****3055 廉租房只针对本地户口并且在成都没有房子。收入又很低的人群。外地要申请要在成都工作5年以上。 2014-04-04 14: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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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119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即1975年3月31日之前出生),取得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三年以上的单身家庭;
2、申请家庭须为领取成都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低生活保障金的无房低收入家庭;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也可提出申请。**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家庭优先于单身家庭选房。 2014-04-04 10:04:11 -
137****3386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即1975年3月31日之前出生),取得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三年以上的单身家庭;
2、申请家庭须为领取成都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低生活保障金的无房低收入家庭;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也可提出申请。**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家庭优先于单身家庭选房。 2014-04-04 09:26:27 -
148****1480 (一)、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需同时具备3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定的**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家庭(2010至2011年度标准);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另: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的单身**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且年收入低于15000元的单身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领取租金补贴。
(二)、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成都廉租房承租住房标准实行租金补贴的**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其承租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上,人均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
(四)、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1、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承租面积16至19平方米,补9元/平方米;19至22平方米,补8元/平方米;22至24平方米,补7元/平方米。人均承租面积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元)16<r≤19平方米919<r≤22平方米822<r≤24平方米7(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
2、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五)、成都廉租房租金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区房产管理局及民政局。
2、户籍所在地区房产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区房产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对家庭的租住公房情况、收入情况、自有产权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名单在指定网络媒体上再次公示。对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其保障资格。
3、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调查租房情况: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持租赁协议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核实申请家庭租房情况后签署意见。
4、到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签订租金补贴协议: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辖区房管局签订《成都市城市**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
5、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租金补贴: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按季度对申请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2014-04-03 13:18:36 -
136****2795 2011成都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定的**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该收入标准线为2010年至2011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线,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成都出台落实房地产调控国八条实施意见;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2014-04-03 10:02:22 -
135****5561 宜春市廉租住房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该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优抚对象或享受**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2006年8月31日以后,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均计算原住房面积;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此外,凡在宜春中心城区工业园区或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与企业续签了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且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符合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2014-04-02 10: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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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民政部门确定的**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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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一、以户籍家庭为单位申请1、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二、户籍单身居民为单位申请1、“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3、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4、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成都廉租房申请方式:1、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2、主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第1次登录的话,需要先进行注册。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领取《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成都廉租房申请时候对于房产的规定:1、所有家庭成员名称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2、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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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家庭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低保无房家庭;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主城区,即五城区(高新区)的正式城镇户口;单身低保无房居民,须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本市主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成都廉租房申请流程:满足以上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户籍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婚姻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料提交完毕后,房管部门将根据《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计分标准》对申请家庭进行计分,依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同等条件下,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优先选房;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家庭优先于单身家庭选房;相同分数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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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家庭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低保无房家庭;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主城区,即五城区(高新区)的正式城镇户口;单身低保无房居民,须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本市主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成都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满足这些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户籍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婚姻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料提交完毕后,房管部门将根据《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计分标准》对申请家庭进行计分,依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同等条件下,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优先选房;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家庭优先于单身家庭选房;相同分数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