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是不允许抵押贷款的,国务院 55号令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3) 6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是违反国务院 55号令强制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全部6个回答 >产权性质是 使用权是什么概念啊 ?
136****3643 | 2014-03-27 14:57:46-
158****4181 产权是70年内归您所有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交易,而使用权不能交易,只能自己居住使用, 2014-03-30 14: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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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149 属于行政划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没有购买土地使用权(类似现在的经济适用房)。这种房子在拆迁中因开发商需要另行征地,补偿费非常低。具体补偿标准各地不一。 2014-03-29 1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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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098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2014-03-29 1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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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78 产权是70年内归您所有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交易,而使用权不能交易,只能自己居住使用, 2014-03-27 15: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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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是相对房屋所有权而言的。使用权表明你可以使用该房子,但是你不能处分该房屋,比如说你要卖了,或者你要拆了,这是你不能行使的权利,因为你不是该房的所有者,而所有权表明你对该房屋拥有处分权利,你既可以将房屋出租,也可以将房屋拆掉等都可以,而使用权就只能行使不改变所有物性质的权利。再一个房屋使用权拥有着所得到的权利不包含所有者获得所有权利益,比如拆迁时的拆迁补偿对象是所有者而不是使用者。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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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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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两类土地的所有权分别为国家和集体。对国家所有的城镇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公民可以提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都可以进行转让。公民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国有土地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发给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的,只要有合法的权属依据,任何人都可以申领国有土地证。住宅方面的集体土地证,其实就是群众常讲的宅基地证。该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依据国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集体土地证不能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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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依法享有所有权,业主对小区内物业管理用房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用房只是享有使用权,而且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如果要改变用途则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大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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