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规定5年以内是不能上市买卖的即使满五年后交易也要加收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才行
全部5个回答 >2012年青岛洛阳路的经济适用房大约评分多少分能申请得到,整个青岛分数在75分以上的人大约会有多少人
138****9093 | 2014-03-27 10:41:25-
131****7565 中等层次吧,80分以上的属于把握较大的。
能不能行主要看递交南海花园的都是多少分的,南海花园房源272套,申请家庭622户,差不多2:1的比例,你的希望还是比较大的,但名次不会太靠前,选房上可能吃亏。 2014-03-27 10: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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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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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元; (3)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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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高40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40 (二)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40 注释:该条款中的“13”为本规划期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20”为本规划期内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 二、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高15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5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计10分。 (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1864元的计15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864元计10分。 注释:该条款中的“920元”为2010年度市内七区**低工资标准,“1864元”为2009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的月均可支配收入。 三、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高30分)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60(含)以上为**大分值,计为30分。 计分公式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60)×30 单身申请人年龄做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计算年龄的截止日为销售公告中公布的轮候排序计分日。 四、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高15分) 按申请家庭人口数量计分,家庭人口为一人的计5分,家庭人口为两人的计10分,家庭人口为三人(含)以上的计15分。 五、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高10分) 申请家庭依据本积分规则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后,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再次申请时加2分,加分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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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须具有3年以上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如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中含非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的,应已在中心城区暂住半年以上,并办理中心城区暂住证。(二)申请人家庭应为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在同一户口簿内且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人员,方可认定为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5周岁。(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为15706元/人·年)。(四)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并且未购买过福利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以上为2010年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为适当增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让更多的居民受益,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具体实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将每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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