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哦犯罪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全部2个回答 >关于私自转租我的门面房
141****1747 | 2014-03-26 15:30:41-
153****9299 你租金都拿了 就算了吧 2014-03-29 0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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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922 这是转租合同,要得到房主同意才可以转租 2014-03-28 22: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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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514 可以与房东电话联系,要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能证明这个铺面是属于他的。在外地可以发传真签署合同 2014-03-28 09: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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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543 不得私自转租就是你要转租的话必须经过房东同意,如果他不愿意你就不能转租。合同上既然有此条,你就不能转租或同意房东意见。 2014-03-27 09: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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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844 暂不交纳,等他们的问题有结果后再说。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是无效的。 2014-03-27 0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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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225 这样的情况属于租客违约,所有的商业租赁都是到租赁所备案了的。您现在可以先到租赁所让租赁所出面处理,如果租赁所协调不了的情况下再到法院。但是法院处理此类事情耗时非常久。。。。 2014-03-26 1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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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471 如三个月都不给房租可以通过法院强行清走租客 2014-03-26 15: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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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在签合同时有无具体束缚,如果生意不好不过成心愿做厨电产品,建议去考察1下艾尼尔厨电,厂家在招商,有很多的扶持政策,可以去了解1下是不是符合。如果符合说不定你就不用将店面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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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经营转让,是承租人将所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商铺,包括商铺之内的设施与物品,有偿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继续租赁商铺进行经营的民事法律行为。商铺经营转让,是包括租赁权利转让合同、买卖合同在内的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概念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转让行为涉及三方当事人,这三方当事人包括商铺的所有权人即出租人,租赁使用商铺并且对商铺内的设施与物品享有所有权的转让人(在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中,同时为承租人),以及接受商铺转让并与出租人形成新的租赁合同关系的受让人(在与出租人的新的租赁合同中,作为新的承租人)。第二,商铺转让包括两个以上的合同,一个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租赁权利转让合同,包括设施与物品的买卖合同,另一个是出租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新的租赁合同。转让人并非商铺的所有权人,而是商铺的第一承租人。转让人与商铺所有人之间,属于一种租赁合同关系,商铺所有人系商铺的出租人,且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既使是在转让人转让商铺之时仍然合法有效,转让人系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前进行转让。第三,经营转让房屋的性质属于能够进行商业经营的商铺,而非一般房屋。所谓商铺,是指能够作为商品销售或者商业服务场所的房屋。第四,转让人享有商铺之内的经营设施和物品的所有权。商铺之内从事商业经营所需的设施与物品,均为转让人所有,作为商铺所有人的出租人并不享有所有权。第五,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是转让合同,而非房屋转租合同或者物品买卖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是就转让商铺的承租权以及商铺内的设施与物品达成意思一致,受让人接受转让的目的,不仅包括购买商铺之内的经营设施与物品,更重要的是获得承租设施与物品所依附的商铺房屋的权利。第六,转让人的主要义务,一是商铺能够用于从事商业经营,受让人能够取得商业经营资格;二是保证商铺所有人同意与受让人之间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的标的之一,就是商铺的租赁资格。如果商铺所有人不同意与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则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转让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则转让人应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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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一、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二、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三、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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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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