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续办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45****5435 | 2014-03-23 20:28:08-
136****4705 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和出租的,有怎么能赠送呢 2014-03-26 14:57:06
-
-
143****6720 需要:房主本人带房本、身份证、契税票、手章去房管局办理就行了! 2014-03-25 17:16:59
-
151****5761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流程
(一)审批依据
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
2、市人民**《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武政〔2001〕24号)
(二)办事程序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2014-03-25 13:29:22 -
153****6252 一般来讲,法院要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你及时注意这方面的消息,到拍卖公司报名取得竞买权(举牌子权利),这个阶段没有什么过多得手续办理,应当向拍卖公司出具能够证明以身份的证件,这是你第一个“?”;
关于拍卖价格要看现场竞买的情况,这是你的第二个问题;第三关于你听说过的10%综合地价由谁出的问题,拍卖公司会把这个情况告知竞标人;其实,如果你在拍卖公司获得了**终的竞标成功,您买下这个房子与法院没有更多的关系,可能法院和拍卖公司要出具相关的程序性文件,你到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 2014-03-25 10:38:08 -
159****0785 完全可以。
根据《办法》,凡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住房控制标准下限的住房困难家庭;属中低收入家庭,按照市、县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作为基数,家庭年收入在此以下的为中低收入家庭;市、县人民go-vern-ment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的城镇房屋被拆迁人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优先。申请购房须持相关证明 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以及市、县人民go-vern-ment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go-vern-ment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加上原有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住房控制标准上限,购买面积加上原住房面积在控制标准以内的,按微利价购买;购买面积加上原住房面积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按市场价售房后不得再购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证至少一年以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不过我觉得兰州都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安宁科教城和雁滩科教城都是兰州的经济适用房,但许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多都不公开发售,你**好去房产交易局问问 2014-03-25 10:15:53 -
157****8405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流程
(一)审批依据
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
2、市人民政府《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武政〔2001〕24号)
(二)办事程序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2014-03-24 19:00:07 -
146****4508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2014-03-23 20:46:07
-
答
-
答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4万元/年以下),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情况为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首先要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现在改为25万)且他处无住房。 其次,带着拆迁通知和协议.到区房管局申请购房证.(半年内有效).**后,你就可以去买房了.要快啊,经济使用房卖的很快的二、你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你拥有所有权,这是没有期限的,只是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满五年才可上市交易.而购买房产相应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也是永久性的,与商品住宅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不同.
全部8个回答 > -
答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全部2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