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规定应由房主缴税,但在实际中多数都由承租方缴税,关键是看租赁协议中协商由哪一方缴税。二、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分别如下:(一)、出租用于居住的:1、房产税=租金收入*4%;2、印花税=租金收入*0.1%;3、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4、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5、月租金超过起征点(仅对个人)的还需要征收:1)营业税=租金收入*3%;2)城建税=营业税*7%;(税率:市7%;县城5%;农村1%)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二)、出租用于经营的:1、房产税=租金收入*12%;2、印花税=租金收入*0.1%;3、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4、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5、月租金超过起征点(仅对个人)的还需要征收:1)营业税=租金收入*5%;2)城建税=营业税*7%;(税率:市7%;县城5%;农村1%)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房产税怎么交 依据是什么
155****1041 | 2014-03-23 11:06:27-
157****1707 出租给经营户这部分商铺按照租金的12%缴纳房产税,至于商业公司自用的这部分,主要看物业公司是以何种方式交由商业公司经营,如果是无偿给商业公司使用,那由商业公司按照无租使用他人房产的规定依照房产余值来缴纳,余值是按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确定,具体扣除标准由各省政府确定,税率是1.2%。 2014-03-26 09: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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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290 去交税的地方咨询 2014-03-26 09: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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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099 应是:合同评估价*70%*税率 2014-03-25 1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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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999 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征收标准: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计算方法: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Eg:一居民家庭3人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现新购123平米,单价21500元计算方式:105123-180=48平482150070%0.6%=4334.4元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014-03-25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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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810 新的相关政策还没下来!要明年去了! 2014-03-24 17: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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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227 房产税目前在北京还没有开始,具体的开始时间和交多少等税务局通知 2014-03-24 09: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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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296 你具体是什么情况?大部分是人均应税面积*单价*70%*0.4%或者0.6% 2014-03-23 1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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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459 一、按规定应由房主缴税,但在实际中多数都由承租方缴税,关键是看租赁协议中协商由哪一方缴税。
二、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分别如下: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1、房产税=租金收入*4%;
2、印花税=租金收入*0.1%;
3、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4、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5、月租金超过起征点(仅对个人)的还需要征收:
1)营业税=租金收入*3%;
2)城建税=营业税*7%;(税率:市7% ;县城5% ;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1、房产税=租金收入*12%;
2、印花税=租金收入*0.1%;
3、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4、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5、月租金超过起征点(仅对个人)的还需要征收:
1)营业税=租金收入*5%;
2)城建税=营业税*7%;(税率:市7% ;县城5% ;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2014-03-23 1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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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是指依照税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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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 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 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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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固定资产”帐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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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按房产价值或租金计,影响购房成本。多年经验告诉我,合理规划,可有效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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