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给你要交:5.5的营业税的50%,3个点的契税,和1个点的个税直接卖掉的话,买家2次置业,和你是一样的,如果是首次置业就是契税交的不一样,90平一下的,1个点,90平-144平《不含144〉内的1.5,144平以上的交3个点
全部3个回答 >如何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
141****0522 | 2014-03-22 20:02:40-
141****2867 1:你们非得做老师吗,难道你们专业不能做其他的吗?
2:如果非得教书的话,考博是很明智的选择!这个要支持。
3:你一个30来岁的女人想结束分居生活,可以理解,如果实在挺不住那就一两个月见一次好了,我见过两地分居的多了,都是两个月左右见一次,两个人总有一个人可以请到假的,在加上双休两天,基本上可以在一起两三天,就可以缓解一下了。
4:如果是心理上难受的话就多通通电话,视频一下,其实很方便的,如果是其他方面(你懂的)的话可以买点小工具,或自己也可以解决的。
你补充的也很有道理,一个人有时候很孤单,人总是需要同伴来倾诉下,特别是已婚人士,需要对方的呵护,如果你坚持想在一起的话,就得有一个人牺牲了。如果暂时不能在一起的话可以把老妈,姐妹接过来,或者经常很朋友聚聚。跟网友聊聊天也可以转移下注意力的。 2014-03-25 12:24:08 -
138****4778 这个要根据你们的经济能力来了,如果能力强的可以两地各买一套,如果只能买一套的,那就选择以小孩子的读书地来买房。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14-03-24 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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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79 租房还有带孩子,开销是很大的,您先生的工资又不是很多,压力会很大的,现在挣钱很难,建议您还是在家吧,这样您和孩子还有人照顾。
如果您觉得分居容易出问题,可以每天一个电话,几条信息问候关心一下。您得对自己有信心。 2014-03-24 14:40:08 -
135****9374 同志,你辛苦了,我也一样,其实好多人都一样了,现在这社会,异地分居,周末夫妻的太多了。生活自己说了算,舒服就好。我的处理方法就是,当别人告诉我异地好难时,我就骄傲的告诉我有多幸福,当然也得努力的去经营你们的幸福,做到真正的幸福才能。至少得比别人多付出一些,这也是真的。
1、首先得自信,并努力经营你们的生活,保证生活、感情都很好。
2、距离产生美,异地很幸福。
3、努力、努力、努力、努力、努力、努力,挣钱,辞职或者开飞机好像很难,但买辆陆虎揽胜开一下还是好的。(只是我的想象中的生活,还是蛮幸福的)。
4、我看着你的说明,觉得离你**近的路是调动,找人,托关系,把所有的的关系都用上,该送的礼送好。等把他调到了你所在的城市,你会发现,哇,通过这努力,你们成熟了,而且也学会了不少营生之法。
慢慢的,不急,没有谁规定生活怎么过,你要怎么过就怎么过,珍惜你拥有的。 2014-03-24 09:15:34 -
148****3708 要么俩地各买一套,要么俩地二选一买一套。 2014-03-23 2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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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416 你可以去他那边工作啊,也可以让您爱人回老家这边工作啊。这样您就可以分担一些压力了。 2014-03-23 1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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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096 解决的**好办法,就是**快的时间不两地分居了,要不然后果很可怕 2014-03-23 1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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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769 那看要多远了 近点买个车就OK 2014-03-23 09: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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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395 要不你去他那 要不他来你那 分开时间长了不好 咋稳固的感情也经不起那么长时间的空白 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每个人都有免疫力低下的时候 谁也不敢保能经得起诱惑很久 2014-03-22 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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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在这边用的是您的名字申请还是您老公的名字,如果您用的是您老公的名字申请的话,您老公在外地买房就算是二套,因为可以查到她的贷款记录。那样**就是6成,如果不是就能版**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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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3、强制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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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屋拆迁补偿,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沟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征地拆迁。(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私有房屋财产,这种法律的移位,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律的一大缺憾,也导致拆迁中出现许多暴力。其次,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也是许多村民接受不了,许多村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私有的或承包的,国家无权征收或得由自己定价,这些都导致征地难。(三)补偿方式相对单一。当前,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数钱就完事。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如该镇就是每亩地补偿款**多2.2万,还有每亩1.9、1.2、1万等,发钱就不管了。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暂时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一些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种单一的金钱补偿方式,使一些想真的想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有不安全感,所以也会导致土地难以征用。(四)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对农民建房先后分批进行了控制,造成了农民建房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差悬殊,同时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贫富差别越来越大。搭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时间等情况比较突出。目前拆迁中普遍存在农民一旦得知要拆迁消息,第一件事就是突击装修和突击搭建,想尽一切方法增加住房面积,还有部分拆迁户甚至采取改变原房屋用途,临时用作店面、厂房等非住宅,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在补偿安置中得到更多的优惠,当愿望不能满足时,就有人与拆迁人打持久战拖延时间,讨价还价迫使拆迁人做出让步,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拆迁补偿难以平衡。还有村民之间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村民怨声载道,由此对征地拆迁产生抵触,使征地工作出现问题。(五)合法的拆迁也导致村民上访,村民上访就导致工作停止。现在一些村民对基层拆迁政策不了解,乱上访,而一经上访,做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就要受批评、挨处分,从而影响其政绩,所以领导怕上访,就宁愿不搞项目,也不愿叫上访,这就导致基层难以开展工作。尤其是征地拆迁工作,更是如此,涉及的群众多、范围广,少数村民为了自己私人利益上访,从而影响发展大局。所以该镇的领导也很为难,本来三项征地工程项目都是利国利民的,但是一些村民还是上访、闹事,导致上面批示,领导怕影响政绩或社会稳定,就不得不暂停一些村民的征地,这样不仅使工作难以开展,而且也使一些建设项目不得不停工。二、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如在寇家塬镇横沟村温泉旅游开发中,该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其征地拆迁也是快速致富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因此,开发投资方可尝试让被征地农民入股,以后在经营中按比例分红,或在旅游公司中安置被征地村民,使其享受到开发带来的利益,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征地拆迁,还可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以实现共赢。同时,在以后的旅游业或相关产业发展中,政府应承诺给当地百姓更多的实惠,比如在运输、餐饮、税收等方面给农民以优惠,或安置相关村民,使农民真正享受的征地拆迁带来的益处,以提高其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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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影响总是针对少部分人而言的,对政府,对国建而言,在现阶段都是正面的。被拆迁的人觉得赔偿的不够或者是他们压根不愿意被拆,然后就开始闹、向上级举报,然后当地政府就压制他们,这样新闻报道出来,就在附近百姓心中产生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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