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去天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下
全部5个回答 >2010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57****6795 | 2014-03-22 17:14:24-
134****6098 2010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且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000元,拆迁补偿安置费中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超过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如果您要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需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 2014-03-24 16:45:23 -
131****1359 可以申请,但能不能分到就不知道了 2014-03-24 11:28:13
-
138****2261 两限房应该可以,经济适用房应该是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吧 2014-03-23 12:49:47
-
133****8793 可以申请,申请经适房,北京市规定,3人家庭申请经适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北京市城镇户口满3年,家庭年收入4.53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3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及以下。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保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即可。 2014-03-23 10:45:27
-
149****5753 可以,只要你独立了就可以了年龄超过25岁,没有房产即可,必须市内六区的户口 2014-03-22 22:10:55
-
145****4402 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房的对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没拆迁证的只能买限价房:
天津市的申请限价房的条件2010年和2009年没有任何变更的,详细情况如下:
申请人条件:
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
低于3万元,并且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
家庭住房面积:
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认定住房面积时,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GOOD LUCK 2014-03-22 19:41:38 -
157****2822 很遗憾,应该不能申请~
有几种选择,我可以一项一项告诉你:
第一,以你父亲或母亲为申请人(你们全家都是北京户口吧),你们两个孩子为申请家庭成员。但这条是无法满足条件的,因为你们人均使用面积超过了15平米,所以这条放弃。
第二,你毕业以后,以你个人名义申请。这个时候要看你的年龄是否符合了。你刚毕业,应该不够三十吧,应该没结婚呢吧。规定要求三十以下必须是已婚才能申请。如果你满足了,OK,当然可以申请~
第三,以你为申请人,你带着你的父母一起申请,他们为申请成员家庭(这条不要求年龄,结婚什么的)。但有个条件,必须是独生子女才可以带父母一起申请。所以这条放弃。
总而言之,你现在要想申请两限房的话,唯一可能的就是你毕业结婚后,才能申请~ 2014-03-22 17:33:21
-
答
-
答
两限房的标准还没有出台!大家都希望它快点出台。以下这些也许对你买两限房会有帮助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颁发了《天津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天津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天津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天津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天津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天津建设网( http://www.bjjs.gov.cn)下载。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津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天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分为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及以上户家庭的年收入分别确定为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1、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告知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家庭情况核定表》。申请家庭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填好后连同核定表一并交回居委会。 3、居委会同街道住保办工作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的,5日内告知其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发《补齐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的,按规定在15日内组织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进行第一次公示(15日内),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评议小组组织评议,提出意见并上报街道住保办,有异议的,在10日内完成核实。 4、街道住保办对交报的材料进行联审、核查,签署初审意见,并上报区住保办。 5、区住保办对街道住保办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户口所在地、报纸、网络等方式进行第二次公示(15日)有异议的,进行核查。 6、上报市住保办备案。 7、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区住保办组织摇号,由地区房管所负责发放摇号结果通知,办理原房退出、后续入住等手续。申请家庭每年申报家庭情况,区住保办定期核查。
全部8个回答 > -
答
北京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是,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无房户的或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填写。这些表格都可以找开发商拿,也可自己到网站上下载。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审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审定家庭收入,此表交申请人及其夫妇地点单位分别批准盖印,没有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申请人夫妻两边地点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标准。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到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的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妻两边地点单元或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产地产交易中心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经济适用房作为国家给予的保障性商品住宅,有着较高的性价比,并且实用性非常强,每个地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一定的差异,但总体而言需要具备有申请城市的正式户口,并且整个家庭的收入在当地规定的收入线以下。**重要的一点是,家庭无住房或者是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米以下没有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在申请的过程当中,需要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一般申请人需要是已婚的家庭,如果是单身人士,年龄要在30或者是35周岁以上。在提交申请表之后,携带申请相关的资料,通过街道民政局还有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够取得申请的资格,等待房源的安置。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和评估,并且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对于已经通过审批的人员,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