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不需要写付款方式的,买家要求过完户公积金还款,这是购房贷款的一种方式,如果合同上写清公积金贷款,则就必须按合同上走。如没有,就按合同上怎么说的怎么来。至于违约,如客户违约,则定金不退,如房主违约,则房主需要退还客户双倍的定金数额。(定金不可高于房价的20%即可,如超了,就按20%做定金,走定金法则,多出的为首付,原数退还即可。)
二手房买卖不是房主本人签字已返还给买方定金还会有什么后果
143****5125 | 2014-03-21 19:01:02-
131****5839 定金是不需要写付款方式的,买家要求过完户公积金还款,这是购房贷款的一种方式,如果合同上写清公积金贷款,则就必须按合同上走。
如没有,就按合同上怎么说的怎么来。至于违约,如客户违约,则定金不退,如房主违约,则房主需要退还客户双倍的定金数额。(定金不可高于房价的20%即可,如超了,就按20%做定金,走定金法则,多出的为**,原数退还即可。) 2014-03-24 09:50:52 -
157****1595 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是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房主,如果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数额赔偿。和房东好好的协商应该会少赔点的 2014-03-23 17: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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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611 双方协商吧,违约房是要负责任的。 2014-03-22 11: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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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523 两万元定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如果房主有证据证明损失大于定金数额,且损失是因买方违约而直接造成的,可以要求违约方对于超出的数额另外赔偿。另外:定金数额大于过户价数额20%的部分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2014-03-22 1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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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435 从你的个人角度来讲!房主对中介费的赔偿是他与中介公司也就是与合同中的第三方的问题!跟你关系不是很大!很明确的是中介费的赔偿就不需要你来交纳!中介公司应该如数退还于你!至于中介公司,正常的三方居间合同签署后!房主的房产证就应该留在中介公司的手中!所以中介公司对房主的约束就在于房产证与合同约束!但我个人感觉通常这种情况下中介费房主肯定不会如数付给中介公司!这就是他们的之间的协商问题!与您本人关系不大! 2014-03-22 09: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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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957 如果是买 家违约了,定金可以扣留的,主要是看合同怎么签署的!你这主种情况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如果到期卖方不过户,应该是卖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的! 2014-03-21 1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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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还款义务会产生以下法律风险:第一高额罚息贷款合同一般都会有违约条例及有关罚息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按期还款,只需要正常还本付息就可以了,一旦借款人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二、引来官司如果借款人不还钱,贷款机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借款人败诉,不仅要面临资产被拍卖用于偿还债务,还需要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以及律师费等费用。如果你的房屋拍卖后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冻结你的银行财产,如果借款人拒不偿还,还有可能被记入黑名单,一般上了被执行人黑名单,消费将会受限制。第三个人征信受到影响现在很多贷款机构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借款人不还钱信用污点很快就会被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这样想通过其他贷款机构贷款将会很困难。不良征信记录的时间是五年,在五年之内还清贷款才能消除不良记录,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还钱的情况,未来的5年时间将很难从银行贷款或申请到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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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若卖方毁约,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上涨、重新购房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承担法律责任(如被起诉或起诉后败诉产生的诉讼费用)。此外,还可能影响信用记录,进而影响未来房地产交易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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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签完二手房屋的买卖合同后,出于各种原因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如何,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何风险呢?这个问题对于二手房买卖中的双方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小编为您从这两方面具体分析这种情况下对于买家来说存在哪些潜在的风险,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如何? 这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和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连续调整,二手房买卖合同大量增多。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很多人签订合同后并没有马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交易的双方进行了公证或者签订了协议,甚至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但买卖双方没有到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产权人未进行变更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方, 由于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体现债权关系。如果双方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那么就对物权变动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卖方。 二、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何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应权利。卖方可以申请遗失补办重新申领房产证,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一旦发生产权纠纷,银行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如果卖房人存在其他债务被诉之法院,根据**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买方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存在过错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合同能够证明合同是真实、合法的,但并不能限制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更不能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因此,经过公证的合同和委托书,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当事人一旦行使解除的权利,公证的合同和委托书也就失去了效力。 而对于买方来说,由于没有在法律上改变房产的权属状况,买方并未建立自己的房产档案、没有自由处置房产的一切合法权利,如将房产再次卖出、抵押贷款、拆迁赔偿等等,这改变不了一房两卖、房屋被抵押、查封、公证存在失效的风险。当然卖方的相关权利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双方约定延期过户,在此期间房屋所有权仍在卖方名下。如果卖方想再买房,就会受到新政对二套房贷的政策制约。 小编提醒: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买卖不过户后果如何,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何风险”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购买二手房要规避风险**好能直接过户,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规避风险的办法。从签约到过户,这个期间越长,买方不可预知的风险就越大。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双方**好能按照正规途径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一定要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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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中的定金,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1.若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2.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3.若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1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若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其他损失。5.若卖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合同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