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个买卖关系了,买卖完了以后开发商还有一个后续服务,就是5年内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负责维修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物业管理-业主的微妙关系
135****1497 | 2014-03-20 17:14:18-
154****9518 开发商雇的物业公司业主和开发商是买卖关系业主和物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014-03-23 15: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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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743 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按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服务报酬。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作用是: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物业管理文章
浅析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关系
在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屋至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之前,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时期,由房地产开发商聘请物业服务公司对所售房屋进行物业管理。这一时期,房地产开发商是物业的管理人,物业公司是物业的合同服务人,业主是服务的对象。一旦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则应由业主委员会选聘和与所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自此,房地产开发商除了对所销售的物业承担保修义务外,不再是物业的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则成为物业的授权管理人,物业公司仍是物业的合同服务人,服务的对象仍是业主……
参考物业管理网
2014-03-23 09:33:26 -
136****3032 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按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服务报酬。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作用是: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014-03-22 10:26:34 -
142****9523 两种做法都是不对的。商品房买卖和物业管理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表示形式上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两个合同,两合同的主体、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是不同的,各自独立的。
虽然购房者在这两个合同中都是签约主体,虽然有时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是一家,但从法律关系上看,它们是各自独立存在的。 2014-03-22 09:25:59 -
135****2800 A公司是违约的,签订的合同是到2006年9月截止的,而A公司2004年12月推出管理,A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而业主则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A公司履行职责。 2014-03-22 09: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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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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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咨询 [物业管理答
这都是正常的手续啊,没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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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答
[1] 李宇峰. 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 现代物业, 2008,(12) . [2] 张锦京. 浅谈如何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J]. 中国科技信息, 2008,(23) . [3] 邓炽南. 浅谈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与对策[J]. 经济师, 2008,(07) . [4] 张兵. 浅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几大难点及建议[J]. 现代物业, 2008,(09) . [5] 薛代兴. 浅谈如何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J]. 现代物业, 2007,(14) . [6] 周玉铂. 试论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J]. 现代物业, 2007,(04) . [7] 鲁建明. 浅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物业, 2007,(08) . [8] 张锦歌. 关于我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的思考[J]. 中国房地信息, 2009,(03) . [9] 陈建永. 浅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与对策[J]. 城市开发, 2009,(03) . [10] 胡信布,王非,程小军. 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J]. 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 2008,(01) . [1] 张锦歌. 关于我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的思考[J]. 中国房地信息, 2009,(03) . [2] 李宇峰. 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 现代物业, 2008,(12) . [3] 张朝德.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亟待调整[J]. 中国物业管理, 2009,(05) . [4] 肇庆市价格协会课题组,凌云,杨志坚,卢坤华,邱剑,何杰峰. 物业管理收费改革的问题和对策[J]. 粤港澳市场与价格, 2008,(10) . [5] 陈建永. 浅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与对策[J]. 城市开发, 2009,(03) . [6] 王德军. 关于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的探讨[J]. 经济师, 2008,(07) . [7] 邓炽南. 浅谈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与对策[J]. 经济师, 2008,(07) . [8] 张锦京. 浅谈如何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J]. 中国科技信息, 2008,(23) . [9] 乔枫. 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本源[J]. 现代物业, 2009,(03) . [10] 卢春阳. 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关系之探讨[J]. 现代物业, 2008,(11) . [1] 李珊. 对物业管理收费若干问题的探讨[J]. 特区经济, 2008,(06) [2] 如何交纳物管费[J]. 楼市, 2006,(08) [3] 李卓章, 付英, 肖慧芳. 物业管理征途上的红军长征精神[J]. 中国物业管理, 2006,(12) [4] 吴旭芳. 规范报业中的串换[J]. 经济师, 2005,(04) [5] 章胜林. 物业公司收缴物业管理费的内部控制和核算[J]. 上海会计, 2003,(03) [6] 姚小杭. 免收物业管理费会计核算的探讨[J].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8,(07) [7] 安世锦. 房改售房后物业管理费怎么办?[J]. 北京房地产, 1998,(10) [8] 施嘉霖. 完善上海商品住宅物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J]. 住宅科技, 2009,(12) [9] 王玮玮. 和物业管理共成长[J]. 城市开发, 2009,(17) [10] 国家降低468项收费标准[J]. 中国金属通报, 19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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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业主不交纳或者没有及时交纳物业费、供暖费时,有个别物业公司以此为由停电、停水、停暖,造成整个小区的使用不便。这样的解决办法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此,物权法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 物业与业主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81条的规定,业主可以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业主选好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后,应当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将自己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权利委托给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因此,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问是一种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涉及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能否正常有效的运转,建筑区划内的治安、环保、卫生、消防等许多方面,涉及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有:(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二)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三)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西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监督可以采取如下不同形式,如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合同的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查询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合同中形成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各种档案材料,查询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情况等。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有利于其更好地向业主提供服务,履行好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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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物业公司一般是当地政府为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而设立的服务性单位,它根本的归属应当属于政府机构而不是某个开发商什么的售后服务公司,可以说开发商要在当地建立某设施之前是要与物业公司先达成一定和约后才能开发的.所以开发商和政府设立的物业公司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但是也有很多物业公司和是由开发商下设的,所以在开发商开发的设施如果出了问题,物业公司是有义务为居民和开发商相互协调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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