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不需要写两份的,一份就可以,签订委托书要在公证处做,只要是国内的公证处都是可以做的
全部6个回答 >关于公证委托书的问题?
142****4246 | 2014-03-19 12:31:57-
156****2218 公证委托就是委托你去办事,而转委托就是委托给你了,你又委托第三方 2014-03-22 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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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920 您若是老家户口的户口,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您的婚姻证明,这个需要您老家得人帮您办理,如果是单身要提供您的单身证明,这些您母亲就可以帮您办理了。
若是户口迁到广州了您就的需要到您现有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迁入证明,老家的要办理迁出证明。只要能证明您和您母亲的关系是母子关系,都可以授权代理的。记住了,些授权书的时候一定要有您本人的亲笔签名。 2014-03-21 16:07:56 -
142****5951 在法律意义上是有效,但是关键是很多时候政策变化很快,您提供的公证书没有现行政策需要的信息就变无效了。。。我去年签的一个浪琴湾的单子就是5年签的推脱公证,当时没有提供婚姻信息,导致现在没办法过户。。 2014-03-21 09: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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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168 你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你母亲提供身份证即可。 2014-03-21 09: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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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715 售房委托书公证问题解析: 我老公名买的房,现在要卖,可他在外地忙,由他写委托书公证委托我去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房产证吗?可证还在银行呢。
需要些什么手续? 答 : 做售房委托公证公证处需要房产证原件的,你们可以去银行去取房产证原件,你们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银行做完抵押可以把房产证原件给你的,然后拿着房产证和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去公证处做一个售房委托公证就可以了,公证处会给你们出具卖房委托公证的文本合同,有的银行不把贷款还清了不给你房产证的,这些事情你可以先向银行咨询,不过去做公证一定需要房产证的原件。 2014-03-21 09:13:32 -
142****2455 3000到四千的美誉用过 不知道质量怎样 可以用多久啊 2014-03-20 1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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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440 您好,**好说明下办理房本的时候,房本上面写您和您老婆两个人的名字 2014-03-20 09: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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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389 您好:
可以写你俩的名字,因为受托人是帮你们买房子,委托人是您爱人,产权人可以是您爱人自己当然也可以是夫妻共有产权.不会影响到共同还贷和提取公积金.
说白了就是受托人再替您爱人行使购买权力,跟您爱人自己买房没有区别,只要您爱人本人同意就可以写.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请勿采纳,请继续参考其他同仁答案. 2014-03-20 09:33:25 -
157****6521 无效。现在必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还要房子的权证号,监证号,都必须是准确无误的。 2014-03-20 0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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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115 公证是对委托书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证明,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公证的内容一致,如果不一致,这样的公证书是有问题的,将来很可能发生纠纷,甚至可以申请公证无效,你还是要求对方重新出具公证书和委托书为好。 2014-03-19 1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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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中介已经跟房东签了合同,中介作为二房东出租此房,但是一定要看清楚他们有转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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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首先,授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摁手印方能形成有效的委托。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并以此来损毁了你的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推翻伪造的委托书,以此来维护权利;其次,委托书的内容如果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委托手续也是自然无效的;**后,公证的效果只是对材料的效力有一个保护作用,同时,在公证程序中,要对一份委托材料进行公证,需要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到公证处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能完成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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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境外人员的授权书,需要公证。《房屋登记规定》: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房产过户委托主要是因为委托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本人亲自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通过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形式将过户权利委托他人。委托公证书主要是提交给房产部门的,如果房产部门不要求提供公证书,委托人是没有必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书公证是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的,不是公证处的职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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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总体而言,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应注意如下几点:(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2、与房产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材料等;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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