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全部3个回答 >我有权收回房子吗?
134****7083 | 2014-03-12 10:57:22-
144****7228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双方需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虚构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自然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合同无效。再者,即使对方具有法人资格,如果没有盖章就不能说明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
所以,您当然有权收回房子,没有任何争议。提问者评价太感谢了,真心有用 2014-03-13 16:52:30 -
154****0230 我也是受害者啊,情况和你的差不多也是还没收房,前天打电话说再不收房就收回,开放商太黑了 2014-03-12 1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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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过户手续办理所需材料: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归属于房地产交易范畴。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房管部门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4、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共有人);5、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房地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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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现在租赁的门面是从别人的手里转过来的,我在没有违反房屋租凭的情况下可以再转租吗?合同注明我有优先租房的权利,续签后是可以转的,但是房东又说不能转,要收回房子。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利收回房子吗?读者:赵发赵发读者:你所说情况,你是从承租人手中转租的该房屋,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你和承租人之间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能对房东产生约束力的,合同到期以后房东有权收回该房屋。关于转租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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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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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名字,如果房产是由你出资购房,父母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无权收回的。。。但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你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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