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这个是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的,而且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才可以。否则是不行的。
请问公证委托人可以随便选吗?
134****0444 | 2014-03-06 15: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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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70 带齐所有资料,去公证处注销即可。 2014-03-09 1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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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9642 房主已经出售房屋(但未过户),公证给第三方(买方多是投资客),现在第三方出售这个现象曾经也很普遍!这是投资客或者中介押房的一个普遍手段——全款押房或者叫全权委托售房公证!
这种方式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业主急售。通常该房屋价格都较市场价便宜不少,具备一定的利润,才让接盘的人有赢利的空间!
2、业主的要求必须是全款。也就是买家(投资客或押房的中介)必须全款给业主。
3、双方暂时不办理过户手续,就是做一个全权委托售房公证书!说详细些:A出售房屋,B买了,双方没有过户,做了一个售房公证,A委托C代为其办理签约、缴税、过户、网签、收取定金和房款等一切手续。B和C是一伙的,但是法律上不允许自己买卖,所以就出来一个C,其实也是自己人,他们通过公证书的形式,当房屋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4、这位朋友,你就应该是D。D想买B的房子,但是房子没过户,仍然在A名下,A已经公证授权给了C,所以,你就要跟C完成全部交易手续,实质上你也就是和B完成交易。B、C是一家人,但是手续要跟C走,因为C是A的授权人,B隐身了。
5、为什么A和B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原因就是——节省中间环节的税费,就是这么一个目的。现在税费这么高,如果过户了,就有**少7.5个点左右的税,那投资客哪里还有的挣!所以,人家挣的就是这个钱!举例一套房子200万,价格直降20万,投资客买了。中间再来7.5%个点的税,就是15万,没有什么利润了。投资客仍然可以卖200万,因为200万就是一个市场价格,只不过由于A着急用钱,急售,价格自然比市场价低10%才能快出!
6、此种房屋一般多是投资客购买。因为,做授权公证书后,他们也要找买家,把房子卖掉,挣出差价!再说,公证书也是有期限的!
有的业主会做这种公证吗?存在的,因为业主已经拿到房屋全款,他想要的钱投资客全部给了。也不需要他过户,做个公证,200元就可以了,后面的手续就是C的事情了,与A无关了!
接着说一下全权委托售房公证,这个公证很强大!
这个公证,就是在法律上完全代替了A,拥有A全部的权利,任何事情都无需A再出现,可以忽略不计了!
公证的授权事项你随便想吧,应有尽有,能想到的,全部写进授权书:代为向银行申请解押;代为向银行提前还款;代为办理解押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相关文件;代为收取房屋定金和房款;代为陪同买方办理银行面签等相关手续;代为签订买卖合同、定金合同及其一切相关法律文件;代为陪同办理网签手续;代为办理缴税;代为办理过户;代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等等。
能够想到的事项,全部约定进去,越详细越好!
这种全权委托售房公证,2009年之前很好做,就收200元!但是,由于审核不严出过纠纷,后来公证处在做这种公证的时候要求就相当严格。1、必须产权人夫妻同时到场,分着来都不成。同时到场,比照身份证照片核验双方身份(防止冒名顶替),现场拍照留念,哈哈!2、同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公证处的笔录。笔录上的内容大概就是,是否认可做这个公证,是否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等等;3、带齐所有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原件,缺一不可!
公证书做完了,超级强大!如果你是卖方,做了这么一个公证给别人,决定权就在人家手里了,与你都无关了!
话说公证书有期限吗?有期限,有的约定是2年(无语,楼主认为不能约定这么长时间),我以前见过很多2年的公证书;该公证书禁止再委托,有的公证书是允许再委托的;该公证书是否可撤销,很重要。如果约定可撤销,就是房主有权撤销这个公证;如果约定不可撤销,就是房主都回天无力了,这房子授权委托人说话算数了!
不过,一般都是约定没有撤销权的。否则真是忐忑,是不是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啊,说不定啥时候就是废纸一张了!
如果,是近期做的公证书,公证处都是仔细核对过,并且要求买卖双方签署承诺书的,该公证书已生效。
生效之后,他们A夫妻闹离婚,貌似也没理由跟这房子扯上什么关系吧。房子的全款他们都拿到了,离婚也可以分割人民币呀,人民币已经到手了呀!过户的时候,C代表他们去就可以了,无需他们了!
但是,不知道他们公证书做的是否严谨!第二,如果他们捣乱的话,也有点伤神。总之,够折腾的!
不过,现在这限购令挺麻烦!假设A卖了这房子,还想买;由于做了公证,没过户,房子还在A名下,也许A想买别的房子就没资格了。因为毕竟系统显示,A名下有房产。
不知道会不会跟限购令扯上麻烦!所以,想问题一定要很全面,否则一定有风险!
带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房子不是不能买,一定要把所有风险想到位!
现在这个房子想卖多少钱,就是C说话了!C拥有公证书,还有卖方的全部材料的复印件,面签、过户的时候都得使用。因为,在法律上,你是跟A买卖,C貌似新闻发言人;但实质上,你是跟C买卖,A根本就是绝对不会出现的!但是又不能当A不存在,如果A真折腾,你还是要费神的!
但是,所有交易过程你都是在跟C打交道,C代表A去做所有手续!房子在法律上,A卖给了你(D),但是BC之间吃了一个差价,就是他们的利润。利润来自于少过一次户节省的税费,当然有的利润比税费还要高得多!
如果做了全权委托公证,这房子就与A已经无关了,A没有任何发言权。C在法律关系上,虽然是被授权关系,但在实质上就是所有权人了(因为B与C一家),跟你走所有手续的就是C。
我所知道的全权委托公证的这种交易,A的房产证原件、契税票原件、购房**等与房子有关的全部资料,加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都应该在C手中掌握。为了日后交易使用。该套房屋实质上已经跟A没有任何关系!就是做交易的时候,必须借用A的身份去成交!A已经交房给B或C,因为对方已经付A全款,A必须腾退房屋!其实,A已经完成了买卖的全部手续,就是没有过户这一手续!(当然,包含网签、缴税、过户等)
C或B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受A的制约,A在真实交易中已经消失了,留下了法律文件而已,说白了就剩下躯壳了!
如果你要购买的这套房子,房本还在A手里,或者A还居住在该套房屋内,我不明白怎么回事!?很蹊跷!
当然,有的全权委托公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房主在国外或者外地,不能赶回来,委托亲戚和朋友替他出售房屋,代为办理一切手续。但,房主委托的人一定是自己熟悉并且信任的人。
公证处做这种公证也有风险:1、如果夫妻结婚了,但是他们的户口本都是未婚(没有改成已婚),他们就有可能在公证处号称自己未婚,而隐瞒另一方存在的事实。2、以前这种情况就经常发生,因为负责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和负责户口的派出所之间并不联网。3、现在如果一个人想做这种公证,又号称自己未婚,公证处需要这个人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一个未婚证明(民政局调取记录,证明这个人在该辖区内未婚。)4、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在任何一个人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即可。举例,男的来自安徽合肥,女的来自湖南长沙,他们可以选择在合肥,或者长沙登记结婚。如果登记结婚后,户口本又未变更婚姻信息。假设这对夫妻在安徽合肥登记结婚的,这个女的号称自己未婚去做全权委托公证(房子刚好在她名下),她出具未在湖南长沙登记结婚的未婚证明很简单。但,她恰恰已婚,登记结婚之地是在丈夫的户口所在地安徽合肥,她的户口所在地长沙当然没有她登记结婚的记录。该记录也是真实准确的!结论,女方欺骗了公证处,隐瞒了已婚的身份!这个依然很容易做到!原因就是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与派出所之间不联网,全国各省市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联网造成的。听说,目前国家在努力实现各省民政部之间联网,提供准确的婚姻信息。但是,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
看明白了吗?所以,公证处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他们现在非常严谨和严格。但是,依然有漏洞可以钻!所以,必须要提高警惕!
所以,如果你买这样全权委托公证的房子,一定要把所有背景了解清楚,所有资料详细看罢,才能得出结论! 2014-03-08 11:15:34 -
134****6200 房产做委托公证是一回事,你没有委托买卖房产又是一回事,不经你的同意委托任何人无权随便买卖你的房产。 2014-03-08 1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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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743 应该拿齐资料直接去公证处撤销就行了 2014-03-07 1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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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762 1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人没有限制,当然如果是买卖过户的话,购买人不能是受托人
2委托是单方行为,就是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项,所有的结果由委托人承担,所以还是要小心
3注意的事项是要把委托事项写明确,别人受托人有机会钻空子就可以了 2014-03-07 09:29:47 -
158****2069 如果是合天空套的话就只可以选颜色哟!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天空套? 2014-03-06 1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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