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就是要办理公证,你母亲也要一起去
全部9个回答 >户口分户问题
135****6432 | 2014-03-03 19:16:03-
147****8138 既然已经结婚当然还是与父母分户较好,但可以告诉你,没有独立住房,分户是有困难的。还有你所说的情况,希望你要权衡利弊,做出**后抉择。 2014-03-06 16: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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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882 只要你结婚了,老婆的户口婚迁在一起就分户了。 2014-03-06 1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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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054 只要你是成年人,都可以分出户口来的。 2014-03-06 1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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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336 现在要分户需要房产证,要先把房产证过到自己名下才能分户! 2014-03-05 17: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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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740 好像一个地址不能有两个户口本,如果你一定要分户,可以挂靠在当地街道或者派出所的集体户口里面,如果你想继续在这个户口地址里面,建议由当地派出所给予户口本增加附页啊 2014-03-05 12: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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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878 现在好像的不可以的,一个地址只能有一个户口本,不可能有两个户口本,我也有你这想法,但了解后好像是不可以的。 2014-03-05 1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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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031 关于户口的现行法律是《户口登记条例》,原公安部《户口管理条例》于2004年已经废止。现行法律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甚至要求贯彻自由迁移户口的户改政策。在法律上孩子落户完全自愿,可随父可随母。想让孩子随母落户是可以的,关键就在于你的妻子。
现行的落户准则是“在合法的固定住所地上户口”,只能户随人走,如你妻子要回迁,则必须要在原籍有固定住所,原则上还可回迁,你目前现实恐怕不行,而农村户口又涉及到集体资源、村民待遇的分配问题,这一点你肯定比较清楚。你可以尝试办下,持“直系亲属(你妻子的父亲)共同居住证明”到原籍村上开固定住所证明、回迁证明(具体文书请咨询村委会吧)后,去派出所。 2014-03-04 09:27:44 -
148****3529 现在分户要求有房子,让你公婆把房子过户到你老公名下可以分,但分后你公婆的户口如果不能迁到别处,算空挂到你家,是不是一定要把你公婆的户口迁走才给你们立户,你还得问派出所。
唉,以前是可以的,不等于现在也可以啊,规定改了,没办法啊,小民百姓能怎么样?你找有经验的网友 ,还不如到派出所找熟人呢,网友经验在你们那里可能不管用,户口怎么办,公安说了算啊,这事只能找你们当地公安问办法。
或者你们自己买房,或者把公婆的房过户到你老公名下,你公婆的户口看能不能迁到女儿家,将来你们立户他们老了再以投靠为名迁回到你家。
你们那里是不是要拆迁?如果是,分户很难的哦。 2014-03-03 22:39:31 -
154****8372 因涉及拆迁,当地政府规定已经冻结了户口的办理,这是为防止一些人嫁出去了的又把户口迁回来享受拆迁的补偿。所以你找地派出所上级公安局也没有用,这样的规定一般都是县政府统一规定的,也可以说是行政行为。你父母离婚后,当时就应该把户分了。 2014-03-03 20: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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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656 没有房产及宅基地证就不能够分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派出所要这样办理也没有办法。去活动一下关系,分户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2014-03-03 19: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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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户口分户问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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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农村分户问题答
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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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二)注意事项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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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离婚后户口迁出。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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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条件: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其他情况。分户程序: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扩展资料: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