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50年产权的大产权房,可以放心购买。
全部2个回答 >是小产权吗?
138****9354 | 2014-02-27 09:58:23-
136****8991 看房本,小产权没房本 2014-03-02 09: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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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144
国家现在出的政策对小产权的房子不是很好,而且风险性大。中国部同于别的国家,他要是真的想整治,搞不好你真的就亏大了!所以建议不考虑小产权的。
还有,现在的轨道交通很方便了,你也可以看看北京周边郊区的啊,比如顺义什么的,2011年就通地铁了。
**后一个,你买小产权的房子也不能贷款啊,与其这样,你用来买大产权的交**不好吗?
买房子是大事,但是稳妥的好!! 2014-03-01 22:51:09 -
133****7665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 2014-03-01 18:06:39 -
137****7371 如果你的是只有土地证没有产权证的或者只有使用权的就是小产权! 2014-03-01 13: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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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763 商品房也是个人产权,但是要具体看房本,一般房本上是有写的,大红本是大产权的。你可以把你的房子形容一下。 2014-03-01 0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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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338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2014-03-01 09:23:46 -
143****8495 大产权是有房本,承认是私人财产的一种产权 小产权是有房本,但是不认为是私人财产的一种产权,一般有使用权和乡产,是只有一部分单位认可的产权 2014-02-28 18: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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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63 小产权是指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
也就是没有房产证,你买可以,风险很大,人家可以不认账。
还有要注意,不是所有农村房子都是小产权,有些房子就是违建的,根本是无产权。 2014-02-28 17:48:11 -
131****7392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弊端如下:一、无房产证 二、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 三、易产生纠纷,房屋没有保证四、房子质量无保证 五、拆迁无补偿 六、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七、村民证不合法 2014-02-27 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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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是小产权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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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是小产权吗?答
商品房也是个人产权,但是要具体看房本,一般房本上是有写的,大红本是大产权的。你可以把你的房子形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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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产权的房子不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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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那么,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乡产权房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部分产权。(小产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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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爆料称有人在网上叫卖小产权土地。于是很多人都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小产权土地是否合法,真的能卖么? 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之后,小产权房有可能会“转正”吗?“国家通过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产权,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记发证。”3月1日,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回答。但近日,有市民爆料称有人在网上叫卖龙江小产权土地,并质疑这样的地块是否合法,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事件:有人公开叫卖小产权土地?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目前,我国对小产权的治理越来越严厉,要么取缔,要么清除。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爆料,有人在网上公开出让顺德龙江镇的一块集体用地,并且明确标示这是“小产权”。记者看到这则出让公告宣称,“商业土地出让:位置顺德龙江镇;地块东边‘龙高路’占地22.5亩;容积率4.0%;建筑密度45%;绿化率30%; 小产权; 使用期50年,从2015年计起;售价180万/亩。”据了解,该区域正常招拍挂的土地价格在300万/亩左右,而该地块折合楼面价才676元/平方米,对比起来十分诱人。 为此,记者致电了出让这块地的联系人邓小姐。邓小姐称,这块地属于她一位做家具的老板朋友,因为需要资金周转所以才用如此实惠的价格出让。这块地开始也不是做家具的老板朋友的,是因为先前拿到这块地的人拖欠了钱,所以才落到了其手上。“这块地证件的主人还是先前拖欠钱那个人的名字,因为怕手续麻烦所以一直没有过户。如果有人愿意买,可以直接过户到新的买主手上。” 邓小姐说,这块地属于乡镇土地,并非国有性质,但是可以拿到土地证,并且能够办全手续。但在签手续时,不是跟所属这块地的村委会直接签,而是跟村委会旗下开的一个公司来签,程序一切都由该公司负责。针对小产权不能合法买卖的疑惑,“这块地的性质跟广佛智城类似。因为属于商业用地,因此可以建造综合体和公寓等。”邓小姐一再声称,佛山对这类土地并没有完全禁止,广佛智城就是**好的开发例子。 业内:佛山将会陆续有相应规范出台 佛山南海刚刚获得了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的资格,虽然要等两年之后才能够正式实施,但已经迈出土地改革的一大步。“佛山南海是广东唯一的一个试点,以后国有土地就会和农村集体用地建造的项目同权同价。”合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表示,农村集体用地允许出让,那么必然会有相应的规范出台。例如,日后在出售这些农村用地的时候,也会先公式再竞标等。 龙斌表示,广东地区早已有一批是集体用地建起来的项目,并且部分也得到了政府的认可。“要判断一块集体用地是不是合法的,要看是否拿到了土地证和完整的手续。”龙斌表示,集体用地打造出来的产品跟国有土地的还是有区别的。今后两者如何统一还是一个需要探讨的话题,因为现有的政策和规定也需要改变。他称,全面实施到成熟还需要时间的积累,需要多方共同推动。 市场:佛山已有租地起楼先例 据了解,广佛智城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区东翼,位于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内。定位为集产业平台、科技展览、生态办公、休闲娱乐、品牌零售、时尚餐饮、精品酒店于一体的全功能都市综合体。值得留意的是,广佛智城用地为集体土地,该项目是通过集体土地租赁方式获得使用权,因此建成房产后销售出去的也只是该物业的租赁使用权。但在2014年前,该项目上盖物业由于没有使用权证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也就无法融资和销售,直接影响了集体土地的价值以及开发的规模和档次。2014年,南海区政府出台《南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这些问题才得以解决。而位于乐从的佛奥星光广场也属于租赁性质的楼盘。 同样的,位于顺德龙江的这块地,其使用期50年也只是出租使用权,由于没有产权证,因此价格会明显低于同区域的国有建设用地。在一份《佛山市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中,记者明确看到流转的形式只有出租和转让两种。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之前业内希望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来解决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但现实是,这次不动产登记,没有小产权房的“份儿”。而佛山五区这类农村集体用地非常多,如何入市亟待解决。 记者了解到,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佛山南海区是广东省唯一试点,继成为国务院农村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广东省三旧改造综合试点后,再次在农村土地改革问题上为全省探路。调整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