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套房产是于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够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全部5个回答 >请问婚后按揭的房产分割成难题怎么办呢?
138****7398 | 2014-02-25 16:36:56-
131****4598 **这部分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你个人所有.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
标题是你父母帮你们还贷,建议你们两个还是共同还贷,.你父母替你们还是借贷和赠与的关系,和房产未来增值或则拥有部分产权没有关系的.(没有你们父母的参与你们还不起借贷)你们还款肯定有一个指定帐户.不要让你父母给你现金,建议以你父母的名义开通网银每个月往银行指定帐户汇款,没有取款记录,款自动用来还贷了,这样做以后有没有你父母的份额也很难说,但至少能证明资金流动,也许能产生一个借贷关系,还有你每个月的收入明细,打印一次,你媳妇也打印一次. 2014-02-28 15:54:29 -
152****6236 你好!上海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14-02-26 16:48:24 -
135****0610 可以申请的,如果贷款的话,可以贷足七成。 2014-02-26 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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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469 按揭房屋是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又办理抵押的房屋,是已经有房产证的,按揭房屋也可以分割,可以评估后分割,由要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价值的房款 2014-02-25 16: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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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需要缴纳剩余尾款后办理房产证才可过户。费用以剩余尾款确认。按揭的房子去办房产证需要以下手续:1. 确认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一般来讲,在两个月以内,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就会把办理房产证的资料送到相关部门,所以业主在收房后的上个月左右就可以向开发商询问相关情况。2. 向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表:领取一份《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且将它填写完整,记住,申请表是需要开发商盖章的,也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一般那里会有盖好章的申请表。3. 领取测绘表:测绘表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测绘表是相关部门确认标注面积的依据,所以业主也可以去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领取,有的地方也是可以直接向开发商领取的。4.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这两笔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必须要的,一定不要丢了。而具体的缴纳方法可以向开发商咨询。5. 房屋买卖合同、关于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和两份分户平面图以及专项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还有购房者身份证、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和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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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前按揭房分割方式如下:①一方婚前买房按揭贷款,登记所有权,婚后共同还贷,则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②婚后取得,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判决。办理房产分割需要以下资料:①测绘申请表;②房地产权证复印件;③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④析产协议书/分割的协议书/公证书,含分割后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协议⑤涉及房屋建筑结构形式、使用性质等变更的要提供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书及图件复印件;⑥房屋已测绘但未确权的要提供测绘成果报告书和附图原件;⑦2007年8月后核发预售证的涉及调整办公、停车场等间隔的需提供人防或消防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⑧分割的平面示意图,标示房号,申请人在图上签名或盖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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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流程: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提供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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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一方婚前支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怎么分割?对于这种情况,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5)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6)房子是结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交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离婚时房子是谁的啊?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只有一方父母通过全款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对于父母双方出**,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协商进行分割。2.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1)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财产购房付**,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两种情况:①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款,**部分按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则判给房屋登记方,对于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是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②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所以,在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贷款买的房子,**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共同还贷部分,则属于夫妻共有,双方都有权分割。(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怎么分割?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婚姻法>(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5)一方父母出**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这种情况,**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3.离婚时按揭房产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离婚时房产作为财产分割**为重要的一部分,在实践中,其形态有很多种,以结婚时间为节点,可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种,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都可能存在一次性支付和按揭支付两种方式,其中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争议**大。下面以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为背景,为大家剖析离婚时婚前按揭购买房产增值部分分割方式:【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条解读】下面我们对上述法条剖析如下:首先,上述规定只要求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即可,不要求在婚前就取得产权其次,必须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如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粤高法【2012】240号)第65条的批复,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方明确归登记方一方所有,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也是**为重要的一点,即该如何补偿另一方,依据上述规定,只是强调应补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该如何计算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补偿的关键,在实践中一般存在以下三种计算方式:第一种:婚后还款本金总额÷房屋原价×房屋现价÷2第二种:婚后还款本金总额÷房屋原价×(房屋现价-房屋原价)÷2第三种:婚后还款本金总额÷房屋原价×(房屋现价-结婚时房屋价值)÷2前面两种计算方式容易忽略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第三种则考虑了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将婚前房产增值部分排除分割之外,之所以出现上述三种计算方式,是因为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意见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对婚前个人还款部分引起的相应房屋增值部分【包括婚前增值部分和婚后增值部分】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连同婚后还款部分引起的房屋增值部分均由双方平分。第二种意见认为,婚前个人还款部分引起的相应房屋增值部分【包括婚前增值和婚后增值】归购房一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的增值部分,购房一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第一种意见不区分收益的种类,只要是个人财产投资婚后取得的收益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该条规定,在《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中已经作了细化,即“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我们知道,房产增值一般是房屋本身自然的**[通过装修人为增值不在此列],房产的一般增值以及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或用于储蓄所产生的利息,这些因原物的存在而必然产生的收益,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特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的所有权确定增值部分的权利归属。因此,计算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补偿采用第三种方式(婚后还款本金总额÷房屋原价×(房屋现价-结婚时房屋价值)÷2)更趋向公平。(备注:目前在实践中对按揭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的补偿计算方式存在不同观点,上述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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