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全部4个回答 >自建房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56****9745 | 2014-02-25 11:19:22-
138****9315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014-02-28 12:11:28 -
137****4522 可以提取,这属于自建房提取。但所需的其中一项规划管理部门宅基地批准证明文明件较难办。 2014-02-28 1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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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052 可以的,具体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机构, 2014-02-28 11: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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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879 不可以的,必须是买商品房 2014-02-26 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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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445 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 2014-02-26 16: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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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715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款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2014-02-26 09:17:42 -
138****2005 可以的,具体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机构, 2014-02-26 0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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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234 能,详情请咨询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2014-02-25 2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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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797 不可以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只有在北京可以用 2014-02-25 16: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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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090 住房公积金只可以在北京做买房贷款使用,不可以跨区使用的 别说给父母使用了,但你如果不想在那发展了的话可以把钱取出来多少都可以自己用的 2014-02-25 1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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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建房能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材料:1、建造、翻建住房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资质部门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预算 。3、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建行住房公积金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很多的办法,可以到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进行提取,也可以进行咨询以后进行提取,当然大家也可以去网上自助办理,不过需要有一些大家注意的事项,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方法。2、网上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如果大家的单位已经办理了网上的自助提取手续的话,大家就可以直接上网查询,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公积金提取,这样随时可以提取十分方便。3、如果没有单位或者单位没有进行办理的,可以自己去你个人居住市区的公积金办理部门进行办理,签订一个【住房公积金提取自助业务办理协议】就可以了,去的时候拿上个人的资料和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4、办理完毕之后,就可以随时登录到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网站,然后输入公积金号,进行表格下载,表格下载就在下面的栏目里面,点击以后等待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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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必须有房产证才可以买卖。1、农村自建房也是可以拿到房屋权属证书的,拿不到那是你没有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去办理。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2、买卖也是有条件的: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3、可以进行出租,但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只要是法律上在你名下,国家是不会无辜回收的。4、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权。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对这些财产具有所有权,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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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楼主,这你咨询一下你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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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在退休后一次全部提取。公积金提取类型分为以下两种: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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