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借名买房时,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但好像还有私下的协议什么的,如果实际出钱的人能证明房子是他的,那产权就归他。不过这种情况好像挺复杂的,搞不好会出纠纷。
全部3个回答 >结婚房屋产权归谁
143****1108 | 2014-02-23 16:54:19-
131****5286 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若双方有房产协议,按照契约优先原则,按协议来分配,若无房产协议,则该房屋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即使另一方未登记成共有人,也是各占一半,跟产权的登记名没有关系。
一般来说,已明确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哪一方为产权登记人对房产分割不影响,离婚后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4-02-24 10:37:58 -
138****0127 此房屋的产权是属于您一个人的,因为此房屋是您老公赠与您的,此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说句不好听的话,此房屋在您离婚的时候也是属于您个人财产的,是不需要分割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4-02-23 17: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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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呢?我们经常遇到的住宅和公寓都是房子为什么会有产权年限之分,**重要的是产权年限到期了房子还是我的吗? 一、房屋产权计算方法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产权使用年限两个概念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计算,加上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2—3年。如果开发商拿地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那年限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三、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会问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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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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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了。怎么你买房要写她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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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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