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全部3个回答 >房产继承和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
157****8603 | 2014-02-22 20:40:12-
151****9249 都是有继承权的,平均分配。 2014-02-25 1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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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795 首先确定房子是个人产权的,当时你的生父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就要看遗嘱的具体内容,如果有你妈妈的份额,可以让你妈妈做放弃继承公证,然后把所有产权转到你和你姐姐名下,这样的话就没有你继父的份额了。 2014-02-25 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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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651 1、母亲只需立一份遗嘱,就可以将自己的产权份额移转给儿子。
2、遗嘱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如果能够公证的话,当然其遗嘱的效力较高。
3、如果母亲去世,儿子可以凭母亲的遗嘱和原来的产权证,直接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2014-02-25 09:34:23 -
156****3589 合法,前提是立遗嘱的时候必须有见证人。 2014-02-25 09: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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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842 1、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至少爷爷处分自己财产的部分合法有效,除非特殊情况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
2、奶奶如果不转让房产的话没有必要变更房产证。房产证一般是用于交易,不影响实际使用。如果您与奶奶对房屋**终归属没有争议的话,可以不变更房产证。等奶奶百年后根据遗嘱变更房产证。
3、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奶奶在世期间可以撤销对自己所有财产的遗嘱处分,这样就需要一个析产的程序明确并分割爷爷和奶奶的财产。您可以获得爷爷遗嘱给您的部分。 2014-02-25 09:16:20 -
146****7333 未经公证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但是如果有见证人作证的话也可以视同为公证后遗嘱 如果是有效遗嘱可以代位继承 2014-02-24 21: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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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618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籍贯 住址 。
立遗嘱原因及遗产:我今年 岁,且患有高血压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妻 现共有以下财产:
1,原籍 省 县 有一处房产 。 2,有 县银行定期存款 张,存有人民币 元。
遗嘱处理: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房子分给我的四个子女们,按比例平均分配。
2,现金分给我的四个子女们,按比例平均分配。
本遗嘱一式 4 份,分别由我们子女们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签名: 年 月 日
如果担心你的父亲不靠谱那就现在过户,说服你们的母亲,比遗嘱,公证遗嘱都有效多了,具**有法律效力。 2014-02-23 21:27:59 -
135****9450 证上有几个人就按几个人分钱 2014-02-23 17: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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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665 你好:要看母亲对该房产还有没有相应权利,建议直接电联或面谈。 2014-02-23 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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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164 都有权利的。你们可平均分配。 2014-02-23 0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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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853 写遗嘱,做公证,有法律效应 2014-02-22 2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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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非直系亲属的人,是遗赠,法律是允许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开始后,“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二十五条第二款)。”依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继承法第五条)。”受赠人接受遗赠的,按遗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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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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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死后应该先拿出一半给你奶奶,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爸爸,姑姑,小叔,依法继承,严格说来,他们四个人所签协议,只是对于他们四个对你爷爷财产继承的部分有效,因为你爷爷去世后,你奶奶还要继承一部分,他们四个不能把你奶奶继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四个所签协议是有效的。与按不按手印没关系。你奶奶的那部分实际上包涵了两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处分。二是你奶奶从你爷爷那里继承的那部分。这两部分都由你奶奶处分,她要给谁都可以。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赠与给你们,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离开了,可以叫她立个遗嘱,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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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高。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相关法律法规: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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