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
全部3个回答 >物业公司这样收费是否合理?我能否告他?去哪里告他?
146****1301 | 2014-02-16 15: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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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761 这个好像收的有点多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 2014-02-19 09: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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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049 去物价局或电台、报纸曝光。 2014-02-18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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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930 我们这个楼不是供电局直接收费的,其它楼都是供电局直接收费,并且邮寄电费单,我们是物业自己给各户开一个单,并且去物业处交钱,物业直接给我们开电费发票,当然了发票上就是一个总值。
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关口表差额多少,对了我们这个楼五层还开了一个游泳池,所以我认为这不是供电局的问题。 2014-02-17 19:26:27 -
135****3256 不合理的,联合业主委员会去物业闹事 2014-02-17 17: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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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413 “关口表差额均摊”可能是有人偷电,造成分表和总表的数字有差额,一般电度表本身耗电大约每个月一度,应该让物业查清楚。**好到电业局办理直接查表。 2014-02-17 12: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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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时当然要提及转让费了,你不提及他也会想到。签合同时若打算以后要转租给别人的话,**好是把你想要的这一权利写进去(如:在合同期内,租凭方有权转租给第三方)转让费定义: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第三方)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鉴于你的问题,你直接问他:他转什么给你了?设备还是用具?房子是有月租费的!当然,他非要想多赚那转让费你也没办法,房子是他的,不想吃亏就不要咯。这个只有合理不合理的说话,但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尽管他不合理,你拿他也没办法,毕竟人心是贪婪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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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单位是可以不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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