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有不少,如果是购买了期房,在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协议时,要先检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好是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的真假,正常情况之下,开发商都会把预售许可证的原件摆在售楼处,要仔细审核预售的范围,与自己所购买房屋的范围是否一致,如果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不要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也要仔细阅读其他的条款,比如所交房的时间,付款的时间以及开发商所承诺的其他事情,都要以书面的形式写在合同当中,而且也要仔细看清楚土地的性质是否和所承诺的性质一样,尽可能的购买住宅,土地的性质是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有70年,其他性质的土地只有40年或者是50年的时间,而且住宅用地之后到期能够自动续期。
买房签合同问题
143****8774 | 2014-02-13 20:57:37-
138****5146 逾期交房、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交房的条件等都对你来说非常重要 2014-02-16 09: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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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542 必要的身份证明是需要购房者提供的。 2014-02-15 09: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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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761 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2014-02-14 15:02:20 -
134****3698 不太能退。您只能找人不交社保了。 2014-02-13 22: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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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676 口说无凭啊,主动权在开发商处啊,你现在可以假装跟售楼处吵一下,吵的目的就是要售楼处同意你下面的做法,然后你找中介登记出售此房,将这个定金条子转给其他要买房的人,就是转卖房票一样,说不定还能赚些钱,不然你的定金未必要得回来,毕竟定金条上没写保证你贷款的事项 2014-02-13 2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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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的204条,在实践中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仅开发商全部决绝使用,甚至连政府主管部门也不支持。现在商品房合同还是霸王条款,一般的开发商都不允许改动一字。要维权的话,按以往成功案例看,只有把准业主联合起来,人越多越好,一起与开发商谈判,或许会争取到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条款,但这也是极个别的。咱们老百姓,还是别那么给自己填麻烦了,让怎么签就怎么签吧,不过提醒一下,最好在签合同时带一部数码相机,把自己签字的地方全部拍下来,因为合同要到网上备案,开发商是手工输入,别让他趁机钻空子,修改你签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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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①弄清楚签署合同所涉及的当事人如果是购买新房,那么就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就是购房者和原房东。②不要随便更改购房者信息在房屋备案之前,购房者和开发商或是二手房东可以自行更改购房者的名称,但是在备案之后想要更改购房者的信息,需要双方去国土房管局来进行更名手续的办理,还需要交纳一部分的更名费,同时在更名的过程中还需要得到卖方的认可。如果是在房屋交付之后进行更名,那么花费就会更多一些。③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会对于付款的金额以及违约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规定,无论是先交定金还是先签合同,都应当对于付款方式进行进一步的约定,以免发生纠纷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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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兵的204条,在实践中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仅开发商全部决绝使用,甚至连政府主管部门也不支持。现在商品房合同还是霸王条款,一般的开发商都不允许改动一字。要维权的话,按以往成功案例看,只有把准业主联合起来,人越多越好,一起与开发商谈判,或许会争取到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条款,但这也是极个别的。咱们老百姓,还是别那么给自己填麻烦了,让怎么签就怎么签吧,不过提醒一下,**好在签合同时带一部数码相机,把自己签字的地方全部拍下来,因为合同要到网上备案,开发商是手工输入,别让他趁机钻空子,修改你签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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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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