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需要双方当事人全部到场,当好身份证,结婚证,产权证去办理。
全部10个回答 >房屋过户,可是夫妻一方不在场 允许过过户吗
146****6044 | 2014-02-13 13: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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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157 夫妻都得到场签字,有一方实在不能到,就要其亲自签名的委托书 2014-02-14 14: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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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532 你先要搞清楚此房屋的所有人是谁。如果是婚前购买,那么有没有特殊的协议说明房屋的归属。如果是婚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只有妻子的名字,丈夫必须到场。但可以让他丈夫做个委托代理,则可以不用到场。如果她丈夫不同意出售,则无法过户,或者只能购买他妻子所占分额。 2014-02-13 13: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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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同时,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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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全权代理,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把委托事项写清楚,公证处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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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一方不到,可以到公证处开立公证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签字即可,公证处有相应的委托书格式版本,带上身份证和提供要处理的房产的地址和房产证号等信息以及公证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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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进行公证。根据《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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