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分三种情况:1、差异值在0.6%内的,双方不作任何补偿;2、差异值在0.6%~3%的,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3、差异值在3%以上的,购房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
开发商要我大出面积的钱
145****0872 | 2014-02-11 16:19:53-
155****4899 这个钱是要补的,因为协议上都是写面积约多少。。。。。因为盖房子不会都可丁可卯,如果少点还会补钱呢 2014-02-14 0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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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789 交 你不交她们不会给你房的 你应该联系别人人多力量大吗! 2014-02-13 2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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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783 超出3%面积的部分,你不需要付款。 2014-02-13 09: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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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513 对,这个交与不交,要看业主们的配合程度. 2014-02-12 2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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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597 正常来说要补得,但是你们协议还有私密补充没有,如果没有只能补上了 2014-02-11 16: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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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建筑面积是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谓的赠送面积不过是开发商通过违反国家规定,多出来的面积。你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以后拆迁也不会把这个面积算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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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面积”对开发商的几点好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设计不断推陈出新,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以下简称《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内容不能涵盖新出现的许多新的建筑形式,《规范》中一些不十分严密的规定引发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使得近年来建筑设计中的所谓“偷面积”和“赠送面积”现象愈演愈烈。从送入户花园、挑高露台开始,由此发展到到送内院、挑高卧室、挑高入户花园等,比例也越来越高。“偷面积”的出现, 是开发商在国家的规定范围内合理设计,既不违背政策,又降低**的要求,还解决了开发商的销售问题,是市场“逼”出来的一举三得的绝妙解决方法。2006年6月,国家为了调整市场上商品房的供应结构,出台了后来俗称“国六条”的意见,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房型比例不低于70%”,这一政策被称为“90/70”政策。 并且强调,“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款比例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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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及利息;如果你想继续履行合同,3%以内的误差是允许的, 之外超出的部分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契税还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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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测量规范,住宅有些部分是不计入购房面积的,这就吸引了一部分购房的客户,比如阳台部分超过一定限高就不算面积了,等于白送,再比如公共走廊部分,开发商故意设计成可以让业主后期改造的玄关,这也不用业主花钱,包括很多夹层、地下室部分。。。对于开发商来说,偷面积在报规的时候可以少报点,按低的容积率上报规划局,这样所上缴的税款就少,总之,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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