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与所有权登记的区别 异议登记与所有权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不同,它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异议登记的目的在于阻却登记簿的公信力,在登记簿上并不构成一项独立的登记项目,只是在某一主登记上加以记录。《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市民在申请办理房屋异议登记时应注意几下几点。 一是受理机关。市房地产档案馆受理市辖三区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二是受理范围。《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因此,异议登记的范围仅限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情况。三是异议期限。《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四是谨慎使用异议登记。《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 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异议登记?
138****3821 | 2014-02-09 19:04:34-
131****6504 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异议登记,域外的立法中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物权法》在借鉴、吸收其他国家或地区立法及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在第19条中对异议登记的相关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其内容为:“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其意旨可理解为: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物权归属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异议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该异议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 2014-02-12 09:22:15 -
155****4671 1、土地证是否挂失在法律上都不影响对方作为合法土地使用人的身份。
2、你家应该要求土管所更正土地证登记事项,如果你家邻居不同意更正,你可以提起异议登记,在登记后15日内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异议登记失效。因异议登记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你要赔偿。 2014-02-11 15:47:59 -
152****8607 可以的,根据我国宪法的指导精神,当一项事件因故发生变化对整个事项产生显著影响的,应当将影响因素考虑进去。 2014-02-10 1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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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422 要看实际情况的: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异议登记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 具体而言,在登记中的几种主要形式的利害关系人有:
(1)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产继承时,被违法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
(2)因虚假手段转移房屋,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如通过伪造原权利人签名、假冒产权人等虚假手段将房屋转移,此时原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
(3)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改房上市未经同居住成年人同意使其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 如果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不是利害关系人,则即使登记簿记载有误也无权申请。 2014-02-10 13:17:22 -
152****6875 异议登记不能阻碍权利人行使其对于不动产的处分权.登记机构不需要注销异议登记,因为异议登记超过十五日已经自动失效,没有了约束力,就没有了注销的必要。
登记机构也没有义务向人民法院调查了解受理或驳回肖某诉讼请求的情况。 2014-02-10 10:25:50 -
151****8619 要看实际情况的: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
异议登记
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
具体而言,在登记中的几种主要形式的利害关系人有:(1)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产继承时,被违法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2)因虚假手段转移房屋,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如通过伪造原权利人签名、假冒产权人等虚假手段将房屋转移,此时原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3)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改房上市未经同居住成年人同意使其居住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
如果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不是利害关系人,则即使登记簿记载有误也无权申请。 2014-02-09 22:13:16 -
147****8291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情况有异议的,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经申请异议登记人同意的,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啊。
上次去众合上课的时候,李建伟老师说在我国实际操作中啊,异议登记后,房产登记机构是不办理该房屋的物权变动登记的,也就不发生物权效力了。
李建伟老师上课的风格还是一如既往啊,听起来轻松多啦! 2014-02-09 1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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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的作用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异议登记与所有权登记的区别 异议登记与所有权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不同,它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异议登记的目的在于阻却登记簿的公信力,在登记簿上并不构成一项独立的登记项目,只是在某一主登记上加以记录。《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市民在申请办理房屋异议登记时应注意几下几点。 一是受理机关。市房地产档案馆受理市辖三区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二是受理范围。《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因此,异议登记的范围仅限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情况。三是异议期限。《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四是谨慎使用异议登记。《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 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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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多用在房地产开发一块,比如开发商建好商品房后,购买对象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可以去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提前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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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三层大厅申请办理异议登记,或先拨打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电话了解。 异议登记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报告(标明确切的房产坐落及产权人)。 3.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与房产登记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同等)。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自申请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已受理案件证明的,异议登记失效;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窗口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的,应加盖核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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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检验证件是整个产权登记的基础,包括检验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必须吻合。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我国采取实名制原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法人代表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身份证上的姓名。检验有关证件的目的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登记资格。只有具有相关产权证件,且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才予以登记。对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予登记。对于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或需补办有关手续的,可以准予暂缓登记。在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也应当暂缓登记。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即填写房屋产权申请书和房屋四面墙界表。墙界表是房屋权利人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房屋四面墙体归属情况的书面凭证。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后,连同产权证件、身份证明等,一起交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阅无误后,办理收件手续,收取证件。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勘丈绘图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实、修正房屋情况、核实墙界和绘制分户单位平面图等。将与实际一致的房屋平面图连同申请书、墙界表、未登记房屋调查表以及分户单位平面图等移交给原来的登记人员,并归入相应的登记档案袋。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对墙界的核实。核实的时候,应有权利人逐一指引,验证墙界表的真实性,同时再由邻居确认申请人指界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双方确认后再对墙界进行登记。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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