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1、工业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全部5个回答 >旧的住宅房产证上50年使用权,换新证后**示是70年?
145****9071 | 2014-01-27 11:14:10-
147****0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
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14-01-28 09:16:06 -
156****9870 有两种,50年和70年,现在一般来说住宅性质的会是70年,而商用性质的就50年(国家真的是越来越。。。。。。。)到期后补交一笔土地使用税(中国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分开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购房者只拥有有限的使用时间,但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为永远权限。
假如不幸,你的土地属于规划回收改造的范围,管理部门就不会再接受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了,但你的房屋产权还是属于你的(你有合法房产证的前提下),拆迁补偿还是可以依法获得的。),当然房屋所有权虽然是永久的,但是假如土地使用权没有了,一旦碰上拆迁,那就等着被拆咯!!! 2014-01-27 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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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所有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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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后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住这个房子了。其实“5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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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产使用权70年到期之后,会自动进行续期,不必要担心土地被收回,对于仍然处于用过程当中的房产,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之后,可以继续属于个人所有。像我们一般的民宅都是住宅用地,产权**高就是70年,如果是工业用地或者是综合用地,**高为50年,而商业用地**高为40年。年限到期之后都需要再次进行续期。已经自动续期的土地来说,需要由业主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按照自身的房产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来说只需要缴纳非常低的价格,一般说再次申请的期限不会超过30年,但如果说土地已经进入到了规划的阶段,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必须要按照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业主也不必要担心自己的房屋到70年之后就会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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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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