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确认房屋所有权,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确权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房屋产权纠纷,适应不动产的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三十三条对不动产纠纷,明确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确权之诉案件收费。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类案件,未涉及具体赔偿和财务分割的,应当采取按件计征的等额收费方式目前确权之诉,按件收费,不与标的价值挂钩。因此,确权之诉按件收费,一般的标准是每件300元。准备确权诉讼证据,需要注意事项: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准备原告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权属的证据材料;二、**好委托律师处理,这种案件诉讼费不贵,律师费也不贵。三、通过诉讼确权后,要及时申请法院向产权管理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尽快办理产权。
全部3个回答 >确认房屋产权案件应当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131****6593 | 2014-01-27 10:08:37-
144****4955 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发票,完税发票! 2014-01-30 0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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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608 1.发生强占房屋事实的有关证据,例如,强占房屋的时间、地点,及被强占房屋的数量、面积、朝向、设备、原租金等情况。
2.强占房屋人原居住情况的证据材料。3.强占房屋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当事人过错情况的证据材料。4.强占房屋造成后果的证明材料。例如,房屋内设施被损坏情况的有关证据材料。5.产权人或者分房单位有无过失责任的证明材料。6.争讼房屋产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的证据材料。 2014-01-30 09:04:46 -
156****9536 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2014-01-29 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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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980 你好,案情比较复杂,建议带齐资料来律所详谈。 2014-01-29 14: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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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669 (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公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证明房屋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买卖协议、付款手续、《产权证书》、预售许可或外销许可证、购房指标批件、《土地使用证书》、房屋产权过房手续、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卖的局面证明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3)已付或未付房款的证明。
(4)拒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证明。
(5)负有举证责任的其他证明。 2014-01-28 09:11:10 -
144****2550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2014-01-27 18:49:08 -
136****3145 房产信息!!!!!!!!!! 2014-01-27 16: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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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633 那只有向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或信访了 2014-01-27 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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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392 建议聘请律师依**。 2014-01-27 1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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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据规则>,原告方必须承担证明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的举证责任,若没有证据证明所有权归属根据《证据规则》,原告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或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总而言之,如果原告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就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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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确权的官司怎么打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如果**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二、房屋产权纠纷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房计划批文;(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7)房屋坐落平面图;(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9)房屋分户平面图;(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4)房屋坐落平面图;(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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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确定依据为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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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归属以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时间为准,也就是打印购房发票的时间。(产权证无所谓)你找原房东把钱要回来给现房东。 原房东和现房东在租房问题上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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