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规定怎么补偿的。就看你签合同时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额了
全部2个回答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延期交房如何解除购房合同
138****1854 | 2014-01-26 20:23:17-
146****4475 根据你与房开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逾期交房违约为准 2014-01-28 2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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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557 由延期交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其数量多、涉及面广而成为近年来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的**主要的一类房地产纠纷案件。
对于卖方来说,延期交房需承担的直接法律后果有两个:一是违约赔偿;二是若延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间,可能导致买方单方解除合同。1\根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及利息损失等2\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从实际交房之日来确定延迟交房的天数,从而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本人了解.翠湖的房开与业主签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很低的,还不及银行的利息损失.因此,针对此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可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如利息损失). 2014-01-28 13:35:34 -
147****6392 开发商那个硬气啊真让业主受不了。业主很窝火,业主很无奈!!求真相!!!! 郑州元龙房地地产公司开发的中原新城观澜一号1,2号楼逾期半年通知业主交房,在业主质询是否能够提供竣工验收备案的时候,他们无法提供,只能提供按照购房合同上写的“五大参建主体联合验收合格”作为交房的条件!
!!! 我是中原新城观澜一号的一名业主,我于09年11月份购买了元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中原新城观澜一号中的一号楼的房子。
按当时合同规定,该观澜一号1,2号楼应该在10年12月21日交房,但是该开发商再没有向业主说明延期原因的情况下(只给业主发延期交房致歉信)一拖再拖,该开发商分别承诺3月31日,5月15 日以及7月15日交房,但前两次都未能交房 似乎按照开放商的逻辑,只要它不想交房,我就可以一直给你写致歉信,但是该致歉信太没诚意了,致歉信中只说致歉但不说明原因,7月14日该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在延期半年后交房,我们以为开发商已经把合格的楼房交付我们业主使用,但在业主询问是否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顾左右而言它”,作为一介市民,我也不太懂收房,一般我不懂得时候都喜欢百度一下,经学习后发现,“第一招:看“备案”留“两书” 新房入住前,业主应看到该项目有关备案文书的复印件,以便确认该项目是合法建筑;
同时,应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节选自百度知道 > 生活 > 购房置业 ) 难道莫非郑州的房子,收房时可以就不用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如果能按期交房,我还可以理解,但是该开发商在延期半年以后交房还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作为业主,我实在质疑该房的安全性,是否真的合格!
!! 求解中%7E%7E 另开放商误导业主收房,在收房时按照他们的安排只要签收过所有手续才可以领领钥匙验房,这是何等的逻辑%7E 笔者要求先验房再决定是否收房时得到了开放商的百般阻挠,开发商的小领导们来回推脱,说不签字不能拿钥匙等等,我说我的房子我还不能看了再决定是否收房时,他哑口无言。
另求解是否合同上说的“水电在交房时达到接通条件”是否工地临时供水(非市政供水)和临时供电(据说是380V的非市政居民用电)就可以把楼房交给业主。
这种工地临时供水能够达到饮用标准吗?? 这种临时用电安全吗? 不会和上个该开放商交房的楼盘王府一号一样说停就吧%7E%7E%7E%7E%7E 如果我们收了,开发商不再履行逾期违约责任了,如果我们不收房,他们也将按照购房合同15日后默认业主收房!
! 2014-01-28 09:08:47 -
135****1708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该项内容就没有办法,延期交房责任应该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下次买房注意了. 2014-01-27 2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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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170 如果开发商真的不按合同约定赔偿,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了。其理由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第九条有关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处理约定。如果约定清楚请一位律师即可搞定。 2014-01-27 1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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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430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交的**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可以退房的十种情况:
第一,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据悉,到目前为止,北京法院还没有由于房屋质量不合格而判决退房的案例。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这是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的,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2003年出台的**高法院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014-01-27 10:52:57 -
136****9170 购房合同里面都有约定交房时间,如果到了约定时间没有交房,那就是违约。如果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直接找当地房产部门,房管局开发建设科投诉。 2014-01-27 09: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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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890 1、开发商违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需要正式的律师函。
2、商品房合同解除了,跟银行申请解除贷款合同,需要赔付的违约金向法院申请由开发商承担。
以上两条只是理论上的,真正打起官司来,你就会发现,退房还是很难的。 2014-01-27 09:21:59 -
136****5134 办理按揭手续你就要开始供楼了,所以我觉得迟点办按揭手续也是一个很好的事。 2014-01-27 09: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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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469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的时间为促销的手段,引起广大 购房者的兴趣。但是开发商能否按期交房,这将取决于开发商的资金情况。由于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只占开发项目所需资金的很少一部分,其余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预售房屋所得的售房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成功地从银行获得贷款或房屋预售不太理想,那么所购期房往往不能按时完工,开发商也就不能按期交房了。为了让开发商保证按期交房和避免在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产生纠纷,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就开发商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内交房时,应该如何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可以包括:
(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购房者。
(2)假如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
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
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
(3)假如宽限期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那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他所交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上述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对购房者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购房者只是略微推迟入住时间而已,但是如果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2014-01-26 20: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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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是**快捷、**经济的解决方法。首先,购房者(或者是委托律师)应该与开发商当面交涉,说明自己遇到的延期交房的情况,并提出协商和解的要求,比如要求赔偿等。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那么就能省去许多麻烦。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协商解决成功,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消协投诉也是一个维权的切实可行的途径。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那购房者也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是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权。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 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会影响开发商的社会形象,给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因此这种方法会有一定效果。 3、向房屋管理机关反映 第三种方法是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这种方法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房屋建设管理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一般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开发商及时地、足额地对业主进行补偿。 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的问题,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在中间起到调解的作用。如果多次调解无果,那么房屋管理机关就会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4、进行诉讼 向法院提出诉讼是**后的解决之道,因为诉讼耗时耗力,会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业主可以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讲求证据,业主一定要注意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证据。比如用采取录像、文字记录等形式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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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楼盘都没办法准时交房,开发商不按时交付房屋,这是令购房者颇为头疼的事。很多业主就是为了更快住进新房,而延期交房后不少开发商却以各种”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脱责任,这让很多购房者气愤不已,却又不知该如何维权,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第一步:购房者在实际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水、电、气是否开通,是否达到基本入住条件,规划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第二步: 不可抗力非全免责。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第三步、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不论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时,都能够明确其违约事实,既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四步; 注意诉讼时效。鉴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购房者应当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两年内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以上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该怎么处理的4个步骤,还应该注意的是购房者在解决延期交房纠纷时,应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如通过书面函件以邮寄方式索赔,以避免因索赔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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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时搜索应注意什么 房屋交付涉及两方面关系: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二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建立。 收房时主要应注意三个问题: 1、审查有关证件。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示范合同第八条有明确约定。按《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为交房的法定前提条件。否则,购房者一般可拒绝收房。此外,还需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2、审查房屋质量。主要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这些方面发生变化,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3、审查交房费用。 房屋价款结算。期房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合同价款,收房时双方应根据面积差异予以结算。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强制性物业管理制度。购房者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服务,因此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按北京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房款2%交纳,可交给开发商,也可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处理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一般均约定有交房时间,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仍十分普遍。当业主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有违约责任的,则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2、如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作如下处理: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业主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业主可以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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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首先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购房者要催告,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让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如果开发商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购房者没必要解除合同。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