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那些条件可以买经济适用房
全部4个回答 >2012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出来了吗?
134****3553 | 2014-01-25 12:33:28-
148****2361 房源不是很多,但是人很多。而且好多都是有关系的才可以拿到!QQ:353036556 2014-01-28 11:24:28
-
131****1100 申请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现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2008年至2009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7.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8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014-01-28 09:05:28
-
153****9778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当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一)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等证件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须取得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三、失业证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失业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为准。
四、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08年至2009年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五、户籍迁出证明和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 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深圳市的,户籍迁出时间及原因的证明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出具,服役证明或者在学证明由所在服役单位、**予以出具。
六、申请人或者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为准。 七、2008年至2009年的收入证明 2008年至2009年期间,在职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其工薪收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人事劳资章或者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若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提交原单位和现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2008年至2009年期间,持有失业证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收入情况在个人诚信申报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评估并盖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具体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八、重点优抚对象证明 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核定的为准。
九、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证明 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证明以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为准,2001年前(含2001年)办理的残疾人证须以市残疾人联合会重新换发的新证为准。
十、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正在租住政策性、保障性住房,须提供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014-01-27 09:16:30 -
158****9665 我刚上http://www.szpl.gov.cn/zxbs/bgxz/fw/查过,正式文件并未下发,大家空欢喜一场。
我一直在关注,现在发帖时间时2010年1月14日 2014-01-27 09:10:46 -
151****9533 我是深圳市家家顺房产交易有限公司旗下的经纪人,我们公司有代理深圳的全部项目。如需要了解详情,可致电: 罗经理 2014-01-27 09:08:32
-
156****3056 现在还没有出什么新政策,都是之前的一些,我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所以我自己也比较关注! 2014-01-26 11:57:22
-
131****8028 我刚上http://www.szpl.gov.cn/zxbs/bgxz/fw/查过,正式文件并未下发,大家空欢喜一场。 我一直在关注,现在发帖时间时2010年1月14日 2014-01-26 09:03:38
-
137****1522 现在还没听说 2014-01-25 17:13:14
-
147****7099 根据2009年的条件,你这样是不行的,必须全家人都是深圳户口。另外,2012的政策还没出! 2014-01-25 12:55:27
-
答
-
答
上海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8个回答 > -
答
怎么还没公布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1、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申请人是已婚的状态或者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的居民。3、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米不够住房的标准。4、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情况的家庭不得申请:1、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2、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3、家庭成员注册公司,注销后不满1年。4、购买车辆超过十万元的,如果是车辆过户,时间不足一年的。5、被拆迁房屋面积超过人均20平方米。6、家庭或者是个人的房屋,所有产权转移之后,与现有房产合并计算,人均面积超过20平方米。7、已经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并且房改房和集资房面积超过人均20平方米。
-
答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户籍条件: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三年。②年龄条件:须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推举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满三十周岁。③财产状况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资产、家庭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对财产状况的限制要视不同时间、地区的经济状况而定。④家庭关系条件:申请家庭成员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含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若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员,不能再参与申请。⑥优先配售条件:适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家庭、旧城改造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