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确定是不是在你18周岁以前加的名字,一,如果是在18周岁以前加的名字,现在结婚再买房子是首套的二,如果是18岁以后加的名字,18岁以后又买了一套,基本上是买不了第三套的(除非经过大的公司帮你包装下,费用不低的)三,买房子不是唯一一套,需要缴纳3%的契税,这是买房子人必须缴纳的税.继承的房子再卖的话,是需要缴纳20%的税的
全部8个回答 >关于房产产权问题
151****5817 | 2014-01-20 20:51:30-
137****8786 其实房屋 产权的大小,平时我们知道 的是有误区的
不知道楼主你说的哪种情况
不管是哪种,你打电话咨询当地当区的房屋管理局咨询就可以 了,他们会给你详细说明改怎么样办理的
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
第一种解释: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这种解释对购房人分清买的什么房没有太大关系。
第二种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种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2014-01-23 20:31:54 -
136****7217 不合理的,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分的。 2014-01-22 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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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049 你的问题没有说清楚。首先,房子是谁的,你们全家(包括你奶奶),还是你奶奶的。其次,小阿姨是保姆还是小姨。如果是你奶奶的,只有你爸才有继承权,如果是你全家的,家庭成员均有分;如果是你奶奶的,如果是你小姨,她也有继承的分,如果是小阿姨,如果你奶奶以她的房子与她订有抚养协议而赠予小阿姨,你们将一无所有;
如果是你全家的,你奶奶那份她可以处置给小阿姨。另外物权法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房子以登记的姓名为产权人,即应该属于你奶奶的。 2014-01-22 09:24:10 -
158****3529 70年以后要从新叫契税! 2014-01-21 1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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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967 你好:首先要清楚你的房产是购买的商品房还是房改房,这二者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房改房那你只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另外的二分之一是你爱人的,如果是商品房那你们在购买时如有产权的划分那就要按产权的划分来进行.你只能是转让你自己名下的房产,你可以把你自己的那部份办理赠与或是买卖都是可以的.上面的两个问题回答的有上些不太全面,由于我国在房屋改革的特殊性所以房产的划分也是有特殊性的.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只要你们双方两人同时到房产部份办理就行了,但是如果你是要赠与还要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一个公证手续,但是赠与是比买卖的费用高一些.如果你是办理买卖,如能提供父子或是母子关系证明,还是有一个退税的.所以买卖比赠与的费用少. 2014-01-21 09: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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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621 先要搞清楚该房产的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过户,只需双方证件齐全到土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仅需契税、手续费等费用不会很多;
而划拨性质的土地和小产权的土地过户会存在一些问题,划拨土地要过户,还要补交相当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特别是在现在地价普遍这么高的情况下,数字不会是小数字;
小产权房是针对本村集体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流转方式也只能是在村集体成员之间,非本村集体成员是不享有使用权的,所以一般不能过户。
至于迁户口,各城市之间的户籍规定可能有所差别,一般是持有效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及所在地居委的证明及可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014-01-21 09:11:41 -
133****5222 老三有后代没有?(如子女当时年幼,不能主事),如果老三有后人,老二理应把房子归还给老三子女。现在拆迁只认产权,拆迁补偿只针对产权人 2014-01-20 21: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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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562 上面的说的对,物权法早就说过了,房屋产权是以标的物的消亡或者灭失而丧失的,所以说啊,房屋产权是终身的。 70年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是国有性质,任何个人,单位都没有对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有的只是使用权。新的国土使用解释为,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50年,土地使用到期后,需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继续使用,缴纳比列为:该地段房屋评估价值的1%--1.5%,评估价值是随时间变化的,现在没人可以回答你,以后要交多少钱。 还有就是你现在买的房子也不可能是70的使用时间,国土是按国家划拨时间来计算的,你买的时候,房子应该已经用了些年头了吧。 个人觉得,其实你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首先一个问题,以现在的城市发展速度,70年?你现在能看到多少1940年的房子,就算有这些都是文物了,你现在买的房子根本不可能住到70年,就已经重新规划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4-01-20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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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房产权的问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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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产权的问题答
这不可以,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他丈母娘只是添了钱,还了就行了,但做为长辈做出这样的事情还是有失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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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过户的 这种属于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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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结论:房子是你自己的,想卖就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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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房产问题答
1离婚协议是离婚是离婚夫妻对财产进行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约定, 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归父亲了, 那房产就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除父亲外的任何人不得主张对该房产的权利2产权的权利人有任意处分财产的权利,所以只要父亲不想过户给你,你是没有任何办法要求过户给你的3如果房产已经出售了并过户,那房产的权利就转给了买受人3当然在房产没有交纳全款并过户前, 如果涉及房产的权利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如果对方交纳了全款并过户后就不能再主张了备注:上述是关于楼主提问的回答, 但跟三楼一样怀疑楼主有笔误,你的意思是不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你所有而不是你父亲?如果是的话要告诉你,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只能在离婚的夫妻间分割,如果分割给子女,该部分协议内容是无效的,所以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房产写明给你,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只能在你父母之间分割。当然因为该部分分割无效,所以应该就该部分重新分割,也就是让你父母对该部分重新协议并去民政局备案或者公证该副本的离婚协议内容。当然在重新协议前,上述房产性质仍应属于你父母的共有财产,所以你可以通知该房买受人该买卖合同有瑕疵,建议他中止或者撤消合同再有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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