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不行的。如果你还有名额的话,可以去咨询下相关部门。
全部5个回答 >拆迁户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151****0008 | 2014-01-19 2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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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788 这是国家硬性规定的,目前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只面向拆迁户,不得向社会散户销售。你具有申请表,只能说你有购买资格,可是,现在连拆迁户都在排队等待,别说你不是了,没办法,有的中介公司可以跟开发商有关系,能从内部拿到房号,这样的后果就是你要加价数万,甚至十几万来买这个号,如果不愿意受中介盘剥,那就买二手的经济适用房吧,这是唯一的办法!
! 2014-01-19 2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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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家6口人。当时动迁。刚安置了一套2室2厅的房子。100平方。老房子动迁面积是129个平方。可现在6口入不好住呀?按现在计算的话还剩29个平方乘百分之20,等于48个平方,那这点平方还可以要的回吗?他们说多出的平方没有了烂掉的。那我该怎么办呀?帮我谢谢。急急急。还有个问题想请教现在多子女也可以分到房的。多子女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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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律师见证变更安置房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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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你可以随时关注建设委员会网,那里会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出售的消息,或者你也可以考虑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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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凭拆迁协议到市房屋置换中心进行预约登记,被拆迁入可申请购买被拆除房屋同等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超出原拆迁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以下举例(各地存在差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手续: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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