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以下几点: 一.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四.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全部3个回答 >长沙房产税如何征收?在什么情况下会征收?
145****0858 | 2014-01-16 09:46:02-
144****0282 长沙是没有房产税像二手房房东要交的5.6%的营业税1.88%的个税又叫综合税如果房子144平以下满五年的免交5.6%营业税144平以上满五年是差额部分的5.6%还有一种情况是房东以家庭为单位在长沙市是唯一一套且144平以下又满五年是没有税的客户交的是144以下的2%的契税144以上的4%的契税还有一个1%的契税条件有长沙市户口或在长沙市连续交1年以上的社保第一套房面积在90平以下 2014-01-18 1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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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96 现在长沙还未征收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 2014-01-18 0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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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586 可以找一些有这方面的经纪人了解一下 2014-01-17 2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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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390 目前还没有房地局的公告,税务局也没有此方面信息。 2014-01-17 1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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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818 长沙的不是很了解 2014-01-17 1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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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6484 还是按原来的标准 2014-01-17 09: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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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827 您好,你是说新的还是旧的政策,旧的照旧,新的还没有出来! 2014-01-17 0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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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888 具体政策如下:宏观经济的发展是决定房价上涨与否的决定因素,政策的作用只是在于一时的调控,也就是讲政策只是一时的治标,长沙作为一个省会城市,是全省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大量的资金、劳动力和人才以“洼地效应”向省会汇聚,城市就会高速发展,如同改革开放初期的深圳、汕头、宁波等地,从长期来看,长沙的房价一定会涨,但不会一夜暴涨,按消费力计算,长沙的房价应该在8000左右是合理的,按城市发展看,武广和省府这两片的发展应该优于其他片区。
2011年国家宏观经济如果没有恶性倒退(如战争、全球性经济崩溃、**等绝杀影响)长沙房价应该是稳重有升,但幅度不会太大。
至于讲对于真正需要自住房的人来讲,加息,提高**,限购令,征收房产税,提高契税,营业税这些政策都是没有好处的,如果说加税对纳税人来讲是好事的话,除非这个人是疯子或者是贪官污吏。
谢谢! 2014-01-16 17:3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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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用房屋的出租是不征房产税的,经营性的租赁原则上都要交房产税,在实际征收时会以所开出的发票为准进行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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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哪些具体的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需要征收房产税的对象有哪些呢?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只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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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税是指 称得上豪宅的房子所需的营业税及契税就要比普通住宅收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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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计税依据与税率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还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如前所述的换算问题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葛丽推荐举报| 答案纠错 | 评论 1 10林依然Q | 财会专家擅长: 财务其他回答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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