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加上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全部4个回答 >儿子打算把清远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需要哪些材料呀?
132****6654 | 2013-11-16 20:31:46-
157****9208 1、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地产证、市、县(区)房管部门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及有关材料、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发票,业主委员会关于大修决议大修费用的分摊决算报告等;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贷款存折或信用卡(至少将近三期还贷明细打印、新贷款只需一个月还贷记录);
3、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屋主房产证复印件及夫妻无房证明。如果使用购房贷款非首次提取的职工,提供公积金支取卡、公积金存折、还款存折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3-11-16 20:35:27 -
156****0093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一次性付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2、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或异地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销售税发票;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工程结算发票;
4、翻建自住住房的,市、县(区)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原房地产权证及工程结算发票; 2013-11-16 20:34:38 -
134****2898 据了解,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首次提取办理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带户口本)、公积金存折、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2013-11-16 2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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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696 职工一般基于以下三类情况可支取住房公积金:一类用于住房消费的支取,主要包括: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含1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一类是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支取,主要包括:
(一)离休、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出境定居;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五)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属农村户口的;一类是由于规定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支取,主要包括:
(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013-11-16 20: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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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区内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含户口在外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职工居住的房屋是承租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职工家庭成员,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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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内,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2148元)3倍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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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各地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还有自己的规定,请参考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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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1、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缴存凭证。代他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以配偶、家庭成员(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提取人和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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