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有限制,你问问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部3个回答 >清远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时间限制吗?什么时候可以取呀,打算取出来买房啊
141****2720 | 2013-11-15 22:11:10-
156****0880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内,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2148元)3倍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3-11-15 22:13:07 -
158****736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的简化流程已形成,经审批后非首次提取的市民只需带上住房公积金支取卡及相关资料即可办理,当天就能到银行把当年的住房公积金转到本人账户,无需再走单位的流程,具体时间从7月1日起实施。 2013-11-15 2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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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116 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10个工作日后再前去中心提取支票前往银行把资金转进单位账户,再回单位办理手续,**后再去银行提取当年的公积金 2013-11-15 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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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997 可凭劳动合同将公积金转到清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再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条件:
1、贷款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2、凭房产证(夫妻双方名都可以,房产证登记日期1年内)提取一次。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11-15 2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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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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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款)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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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支取业务必须携带的证件: 1、支取人的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凡配偶支取的还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若有代领人代取的,必须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公积金磁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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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提取要求,就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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