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1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单位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交;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高可提到工资总额的15%;省直单位可参照省的比例缴交,具体缴交手续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申请办理。
全部4个回答 >在清远交公积金,**低标准是多少啊,每月都是固定的吗?
132****5488 | 2013-11-15 21:41:40-
133****507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以往批准缓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清理,催促补交。凡未破产、销户的单位,都要写出书面报告,作出今后实施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尽快、尽早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2013-11-15 2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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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471 各单位应在每月发放工资后5日内,为本单位职工代扣住房公积金,存入公积金业务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由承办银行计入职工公积金账户;
如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补缴本息,并且自应缴之日起按每日处罚未缴存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从单位的自有资金中列支。
逾期仍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该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 2013-11-15 21:42:57 -
148****1580 经济网站条件差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交比例(**低缴交比例为工资总额的5%)。
经济特别困难(指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可申请缓交,缴交期限一般为一年,**长不超过两年,具体由该单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定。 2013-11-15 21:42:34 -
131****6259 从2003年1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单位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交;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高可提到工资总额的15%;省直单位可参照省的比例缴交,具体缴交手续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申请办理。 2013-11-15 2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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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中规定:2018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月**低工资为1750元,新城区在岗职工**低工资为1500元,均分别较前一年度上调了200元左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也随之上调200元左右。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7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2018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通知》说,2018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高比例不得超过12%,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本市社保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低工资标准。2017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9684元,2016年则为71963元。依此计算,今年7月1日后,武汉在岗职工每月**高缴存额度可达4780元(79684×3÷12×12%×2),每月上调460多元,一年**高缴存额度可上调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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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应参照本单位职工的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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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有五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一般分基本医疗和大额互助)我前两天问过养老和医疗养老保险每年的12月之前交齐当年的(也就是一年一交),按省平均工资为基数算,具体工资数他们也没记住,有60%,80%和100%三个标准自己选,60%是**低的,目前也就是2400(这就意味着全省平均工资大概是1666),等退休以后就可以领取了,退休年龄是男的60,女的55。另外省平均工资涨的话你所交保险也会上调,但以后领取的保险金相应会增多,因为工资是一直涨的,你领取的时候能占很大便宜的。不过必须得去劳动保障中心具体问一下档案的一些要求;医疗保险不对个人办理,非要办理的话可以咨询商保也就是商业保险类似平安、人寿那样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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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率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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