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比例为70%(名下无房,二套房**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2)有可能查不到。但你有过公积金支取记录,同时有过贷款记录。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而且潍坊**新公积金政策规定,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才能算作首套。所以您在潍坊购买房产算作二套。回答3:建议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一下目前是否可以申请。
全部4个回答 >汕头二套房如何贷款?是如何规定的?
137****9648 | 2013-11-10 12:47:33-
145****5446 (1)汕头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比例为70%(名下无房,二套房**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有可能查不到。但你有过公积金支取记录,同时有过贷款记录。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而且汕头**新公积金政策规定,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才能算作首套。所以您在汕头购买房产算作二套。回答3:建议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一下目前是否可以申请。 2013-11-10 12:48:13 -
137****6369 新规定强调,对于借款申请人存在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时该笔商业贷款还款状态处于“逾期”状态的,不能通过贷款审核,待借款申请人的商业贷款还款状态恢复为“正常”后方可通过审核并办理后续手续。 2013-11-10 12:47:56
-
145****4227 汕头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核操作和调整个人信用评估手续的通知》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说明,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低**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2013-11-10 12:47:51
-
136****7475 汕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已做出了界定,不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不论贷款是否还清,也不论贷款所购住房是否已经出售,只要公积金借款人以往有过贷款行为,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均被视其购买“第二套房”。 2013-11-10 12:47:44
-
答
-
答
(1)北京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比例为70%(名下无房,二套房**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2)有可能查不到。但你有过公积金支取记录,同时有过贷款记录。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而且北京**公积金政策规定,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才能算作首套。所以您在京购买房产算作二套。回答3:建议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一下目前是否可以申请。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低**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第二套房贷利率上浮是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房产投机者而设置的。2011年1月26日起,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规定,第二套房商业贷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二套房认定案例分析 日前,银监会再三重申二套房贷政策,对二套房认定给予一定的标准,在此之前,一些银行对“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不一,购房人对“二套房贷”界定比较模糊。专家从下面三个案例中,教你如何认定二套房。 案例1:首套房贷款购买且已结清,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名牌大学毕业,现在在外企工作的欣然,工资水平和思想水平都挺超前。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贷款购买单身公寓,现在贷款已经结清。工作多年之后,欣然又在琢磨着为自己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再将单身公寓出租,以房养房。但她听到二套“从紧”的消息,不知道去申请贷款时会不会被归为属于“二套房”范畴。 银行表示:这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二套房”个案。温州各大银行一致认定,借款人第一次购房已使用了商业贷款,当再次申请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银行的征信系统会查到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欣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势必会算做“二套房”。 案例2: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商业贷款 因为利率低,首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李斌也是其中的一员。但由于工作变动,每次上班都需要穿过大半个城市,因此,有了些存款的李斌,准备在离公司近一点的地方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这几天李斌看中了一套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二手房,但需贷款超过100万元,超出公积金贷款**高限额,而商业贷款资金到位比较快,所以这次购房他打算使用商业贷款,但不知道是否会被认定成“二套房”? 银行表示:如果借款人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申请商业贷款,那么根据现行银行政策是会被视为“二套房”的,因为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公积金贷款也会记录于此,有无贷款记录一目了然。与之相反,如果李斌第一套用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会被公积金认定为“二套房”。 案例3:婚前个人名下有房,婚后以另一半的名义再贷款买房 叶先生刚结婚不久,眼看房贷优惠政策将要取消的传闻一阵紧一阵,也想搭赶政策“末班车”。叶先生在婚前名下曾有一套贷款买下的房产,而妻子名下无任何贷款购房的记录,因此叶先生打算用妻子名义申请房贷。但他担心这次购房会被算作“二套房”。 银行表示:对于结婚之前名下有房产,当结婚后,虽然另一半名下无房,但是由于两个人组建了家庭的这种情况,温州各大商业银行一致表示: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的,因此叶先生虽然以妻子名义申请贷款,但其婚后第一套房产依旧算作“二套房”。 第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作用 第二套房贷调整的作用是中国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泡沫过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购入多套住房的投机者而设置的上浮利率。 一般个人第一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成数也相对较高。 第二套房贷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涨幅过大过快的房地产价格减速,因为投机者被一定程度的打击了,部分投机者由于投机成本加高,导致投机回报率降低甚至没有利润,降低了投机意愿,从而使房产价格更接近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也有利于穷人更容易买得起第一套房,因此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