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石家庄市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产权管理、石家庄申请公租房条件和后续管理等问题明确。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请公租房。 ■房源 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 可申请自建 《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直接出资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住房;开发区、正定新区、各类产业园区自建或统筹区域内单位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住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出资独立或联合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住房;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转化的公共租赁住房;个人提供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住房。 由政府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新建和分散配建相结合的方式,以配建为主。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部门以划拨方式负责供应,土地指标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需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5%以上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并在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其余燃气集资款等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产权归政府所有。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指标与廉租住房统筹下达,合计比例为5%,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其余燃气集资款等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产权归政府所有。在开发企业承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费用计算。 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产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经政府批准,可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员工住房困难问题。 以投资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等方式有偿使用,取得土地前应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结构、建设标准、设施条件和租金水平等作为土地出让、租赁的前置条件。 ■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基本住房需求、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严格遵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根据《石家庄市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均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产权 “谁投资、谁所有”可依法转让 据了解,石家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由市政府直接出资新建、收购和配建的公共租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名下,由其进行管理。 各区、开发区、正定新区、各类产业园区直接出资新建、收购的公共租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相应的政府和管委会名下,由其进行管理;各区、开发区、各类园区组织统筹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按照投资单位出资比例确定产权,分别登记在投资单位名下,由投资单位共同委托的机构进行管理。 各县(市)、矿区政府直接投资新建、收购和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登记在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由其进行管理; 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登记在投资单位名下,由投资单位进行管理。 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公共租赁住房”。
全部2个回答 >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是沧州人,在石家庄上的大学,今年毕业了,现在在石家庄工作,请问我有资格申请石家庄的公租房吗
154****5610 | 2013-11-09 10:33:30-
156****7526 还要看你的详细条件,您现在没有讲清楚您的详细条件,所以暂时还不能说您是否申请的了 2013-11-11 15: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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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950 外来务工人员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石家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6、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所需证明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3份,成员2份)
4、结婚证(未婚、离异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及丧偶的还需要提供现在婚姻状况证明)
5、民政部门核发的《石家庄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领取**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存折或者其他合法的收入证明;(低保证与低保存折或低收入救助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民政部门其它低收入证明收原件2份)
6、私房房屋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7、租住公房协议及交纳公房租金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8、烈士遗属、残疾人员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9、石家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10、家庭成员中有复员转业军人的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11、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2013-11-09 14:17:15 -
134****8092 石家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新就业人员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石家庄市,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2013-11-09 14:11:47 -
133****4348 基本申请不了,你的条件不够 2013-11-09 14:10:59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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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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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人填写《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5类资料:申请人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表》、申请单位的《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市区公租房对象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各县(市)和矿区公租房对象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外地人购房贷款的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如不能提供就按 第二套 房贷政策执行,**60%,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20%。石家庄市以外视为外地,如果贷款方有一方为外地人也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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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石家庄买房资格答
石家庄买房资格:①如果是外地户口要在石家庄买房的话,需要提供近两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者是提供近两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另外对于追溯补缴个人所得税或者是社保证明的,这样不会被认可。②如果是驻扎在本地部队的现役军人家庭,在买房的时候和本地户籍家庭是有相同购房资格的。③如果是当地政府认可的各类人才,那么在买房的时候可以直接购买一套自住房。④如果是在本地工作的境外人员,那么也是可以自由购买一套住宅房。以上其实就是石家庄买房的条件,总体来看,在石家庄买房的条件并不算是特别的严格,外地人也是可以在本地买房的,若是外地户口考虑在石家庄买房,那就必须得提供自己的社保证明和个税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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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为,石家庄常住户口,并且居住满三年;申请前六个月全家的人均收入不能超过1369元(今年10月后的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总居住面积不能超过50平方米。如果符合条件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申请表。申请表上有需要提供的材料的说明。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