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策,已通过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不符合当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标准的,待市、区政府适时调整相关标准后再申请轮候。经济适用房申请新政策更严格,尤其是要取得潍坊户口5年以上。
全部4个回答 >汕头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应注意什么?
131****5154 | 2013-11-08 22:03:22-
157****6788 根据新政策,已通过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不符合当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标准的,待市、区政府适时调整相关标准后再申请轮候。
经济适用房申请新政策更严格,尤其是要取得汕头户口5年以上。 2013-11-08 22:04:37 -
138****3150 你好,汕头市居民申请政策性住房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 2013-11-08 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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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082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领取申请核定表。 2013-11-08 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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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868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住房补贴;
(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汕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汕头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汕头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个人贷款须办抵押。 2013-11-08 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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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政策,已通过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不符合当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标准的,待市、区**适时调整相关标准后再申请轮候。 经济适用房申请新政策更严格,尤其是要取得北京**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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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新政策更严格,尤其是要取得马鞍山户口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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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申请首先家庭成员须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镇户口,且在申请所在的区居住5年以上;其次,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此外,申请者五年内未发生房产交易行为。对于符合以上条件,30岁以上的单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请。政府有相关的政策: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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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填表,并且按照流程一步一步的进行审核,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才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相关部门,对于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之后,还会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之后会通过摇号排队等方法来购买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不太相同的在于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了房屋的面积和销售价格的住房,因为面向的是城市当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像普通的商品房,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购买,因为是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所以价格会比市场价格要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但是房屋的面积并不是特别大,一般在60平米左右,在申请的时候要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