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委托别人代理帮忙房屋出售和过户的。 1、可以的,委托手续齐全即可,一般房产过户委托他人的话,需要办理委托公证。 2、如果你是买受人,需要特别留意委托手续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看清楚委托权限和有效代理期限)。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求问在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房产证的公正手续需要多少钱?
137****1469 | 2013-10-18 14:09:03-
133****9417 可以直接去房管局问的。 2013-10-18 14:15:35
-
141****8952 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会不一样。 2013-10-18 14:15:07
-
147****6547 房产证办理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二.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 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契税税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为1.5%,144㎡以上为3%。
2.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如别墅等)为3%。
四.注意事项 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办理房产证费用为: 置业总价*2%契税 置业总价*2%维修基金 工本费80% 2013-10-18 14:14:20 -
144****0179 大约400元。 2013-10-18 14:09:57
-
答
-
答
1.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2.过户时只需被委托人到场(公证书上的被委托人都必须到场)3.除了委托书还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了婚的要结婚证(这几样复印件即可)。未婚的要单生证明4.委托书三份,**好多备一份追问谢谢,还有一点,你所说的:当地公证处是说房子所在地吗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吗追答对,就是房子当地公证处。你说的夫妻双方是指......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处置房产的,该委托书需公证。二、购买房屋且申请登记在配偶名下单独所有的,该委托书需公证,并且提交经公证的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单独所有的材料。三、购买房屋且申请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的,该委托书无须公证。
全部2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丢失,房主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代理人代替自己补办房产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是一个性质一、公证只能是订立公证的两方有效,对第三方是没有效的,比如说A把产权公证给你,然后又把房子出售给B,B是善意第三方,一旦有纠纷则法院会保护B。二、加名就不一样了,一旦加了名,就表示你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任何第三方将不能侵犯。三、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