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单身人士购房的除外),并征询原住房保障机构的意见。原住房保障机构可以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决定不予回购的,房地产权利人方可向他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向他人转让后,转为商品住房。按照前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或者向他人转让的,房地产权利人按照其拥有的有限产权份额获得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
全部4个回答 >你好!我奶奶集体土地征收然后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已满5年,现在我奶奶想把房子转到我的名下,请问具体该如何去操作?怎么样操作省钱放心简单?是作为遗产赠与还是直接买卖?
146****5078 | 2013-10-11 16: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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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056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单身人士购房的除外),并征询原住房保障机构的意见。原住房保障机构可以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决定不予回购的,房地产权利人方可向他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向他人转让后,转为商品住房。
按照前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或者向他人转让的,房地产权利人按照其拥有的有限产权份额获得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
2013-10-11 17:24:11 -
137****5748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高300元。
2013-10-11 17:23:59 -
147****9327 ①对于已经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013-10-11 17:23:48 -
142****4561 我是江苏南京的 2013-10-11 17: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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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5年可以正常交易,具体的税费要看你房屋当时的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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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让奶奶立遗嘱证明你们对这套房所能享受的权益,也可以与奶奶签订协议,并由奶奶的子女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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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问题,《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针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具体细则,将在《关于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予以明确,目前,该《通知》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并完成了风险评估工作,现已再次上报市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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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卖方领取新的产权证上的登记日期。从出卖方领取新的契税发票开具日期。两个日期二选一,往后推算五年,就是过户所说的满五年。房屋过户满五年费用与不满五年的不一样。一,这是过去的政策。满五唯一住房,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只交契税及房本工本费二,2015年3月30日,5年改成2年了,即满两年免征营业税,满五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满二唯一住房,交易时的过户费用有契税:90平米(不含)以下1%,90-144平米(不含)1.5%,144平米以上3%,二套房契税一律3%,房本工本费及印花税票85元。此处未计算中介费及贷款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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