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合配套费)3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或有价证券质押; 6、办理住房抵押的申请人必须出具保证人及保证住所的有关证明:
全部3个回答 >我是青岛的,现在人不在青岛,上次住房公积金还没有缴,问一下青岛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153****3542 | 2013-09-29 09:34:05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54****7997 住房公积金应该从2009年2月起补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2013-09-29 09:38:27 -
154****0134 如果是年内断交可以补交,跨年的那部分基本不行,除非你有特殊的关系,因为牵扯到利息的计算。 2013-09-29 09:37:52
-
145****8992 一般来说,本年度内的可以补交,但是具体由于各单位缴纳公积金制度细则略有不同(另外找关系也可以绕过一些规则,嘿嘿,看自己具体怎么操办),所以有些地区或单位是可以夸年度缴存的,你**好双向运作。
一,去找原单位,想办法(是直接找具体部门 还是 合理运用违规方式 自己衡量,这个社会的风气,唉,你懂的)。
二,现单位虽然为私企,但是3金缴纳于情于法都应有,就看你怎么衡量了,我觉得你该去试试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些东西不是说只跟现在你买房子有关系,真找成了,得利不是一时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更霸气些,就去找劳动仲裁,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看重现在的工作的话,不推荐,你懂的) 2013-09-29 09:37:22
相关问题
买房交流
452
人正在讨论青岛楼市
青岛买房交流(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