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全部2个回答 >佛山廉租房怎么申请呢,有条件限制吗???
157****7575 | 2013-09-24 15:15:22
已输入 0 字
已有4个回答
-
138****6997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二)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
(三)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手续,经公示发生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行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
(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 2013-09-24 15:17:25 -
148****0610 外地人申请有点困难,建议具体到街道居民委员会问问 2013-09-24 15:16:52
-
157****4142 申请人可以凭本市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单位或社区居委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或低保证)、计划生育证明到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2013-09-24 15:16:24 -
131****0029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有:
1、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低于或等于区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金额的2倍;
2、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3、居住自有住房或租住公产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二、申请廉租住房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佛山市高明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现有住房和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提交资料地址:高明区建设局住房建设管理股或所在社区居委会。 2013-09-24 15:15:55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没有法律上的限制,属于双方协商的范畴。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申请廉租房条件(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二)连续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三)无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实行轮候制度,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一套,优先解决市区低保无房家庭。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相当于购买、修建住房费用的30%以上的自筹资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5)同意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买房交流
426
人正在讨论佛山楼市
佛山买房交流(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