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公租房位置
全部4个回答 >济南历下区公租房的位置?租金怎么算?
136****7190 | 2013-09-13 19:26:13-
155****2269 市中区文庄新居
位置:位于二环南路和济微路交叉口东南方。
规划:文庄新居项目以居住为主,并配套建设各类生活服务设施,交通便利,适宜居住。拟建36万平方米,投资规模约10.8亿元。这是六大公租房小区中规模较大的公租房项目之一。 2013-09-14 12:18:09 -
138****9677 高新区沁园新居
位置:高新区中心区,北临沁园大街,西侧为崇华路,东侧为舜华路,南临莱茵小镇居民小区。
规划: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1.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5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5.39万平方米,拟建4栋点式11层楼房及三层裙房。可容纳约2000人。 2013-09-14 12:17:49 -
146****5256 历下区龙泉花园:周边60平米一居室月租金600元 2013-09-14 12:12:38
-
答
-
答
住房是国人的一件大事,没有房子就需要买房或者租房,我们一辈子都离不开住房这个话题。也正因如此,任何与房产相关的政策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相信不少人也都非常关注公共租赁住房,桂林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我们来看下有哪些利好政策。 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承受能力,为规范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参考周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决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目前,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按户籍、收入、住房等划分为A类和B类保障对象: A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成员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 布的低收入标准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B类是指保障对象除A类以外,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或在市区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人均可支 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2倍以内(含2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二、具体新标准如下: 本次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将按照房屋所在地以栋为单位及楼层差分别实行不同的租金标准,并按房屋使用面积计收租金。 计算公式:租金标准×缴纳系数×使用面积。 三、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具体情况是: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老烈属、老伤残军 人、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2、城镇低保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倍(含1倍)低收入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1.5倍(含1.5倍)的低收入家庭分别减免80%、60%、40%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公共租 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合同期满后,按新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调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答
**新一批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出炉啦!此次我市共有2861套房源可供租赁,价格分了四挡,**低档价格在0.75元,快看看都有哪些! 2015年12月23日,青岛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市北区宜昌新苑等7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其中市北区宜昌新苑项目573套、明霞路35号台东体育场周边改造项目228套、夹岭沟项目1171套、富美文化商圈项目50套;李沧区北客站安置区B-1、C-1、E地块项目470套;黄岛区两河项目102套、山水新城二期、三期项目267套。 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论,确定上述7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依次分别为:18.00元、24.00元、21.80元、20.80元、13.00元、11.60元、8.85元。 承租家庭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的青土资房发 [201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户籍承租家庭的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三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四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
-
答
克俭小区是公租房来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你好!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在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及无房单身职工,经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且在济无住房的引进人才及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程序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引进人才由引才单位或引才园区统一提出申请,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后,根据全市房源和申请单位数量及申请人数,合理确定房源配置比例,并向社会公示。房源分配后,由申请单位、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方签定租赁合同。
全部2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