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分为5个等级: 一级: 多层住宅 0.38 高层住宅 1.10 二级: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 三级: 多层住宅 0.26 高层住宅 0.73 四级:多层住宅 0.20 高层住宅 0.64 根据该规定,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
我在郑州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要交房了,可被通知物业管理费是每平方1.40元,而且需要每次预交一年,请问这种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法合理吗?
146****7506 | 2013-08-29 1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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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284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分为5个等级: 一级: 多层住宅 0.38 高层住宅 1.10 二级: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 三级: 多层住宅 0.26 高层住宅 0.73 四级:多层住宅 0.20 高层住宅 0.64 根据该规定,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 2013-08-29 15: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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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的管理收费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提前预收一年的管理费,有的是交房的时候预交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的就可以了。预交一年也没什么过失,因为物业管理可能前期开盘费的投入需要提前收回。装修押金一般是需要装修的时候缴纳,不过早晚你都要装修,他也会收取装修押金的。如果在自己经济承受范围内。提前缴纳也未尝不可。反正到时候也会退你的。就算你不打算入住,也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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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费的交纳,按物业服务合同处理。如果合同约定预交物业管理费的,应当在收房时预交。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费的交纳时间没有约定的,业主有权在实际享受物业服务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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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付后,业主应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管理费;若物业费要提价,须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也就是说要经物业区域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所以,你的在小区的物业企业若没经业主大会表决,随意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是不合理的,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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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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