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购房贷款;(2)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时,将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等交还借款人;(3) 出具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证明,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贷款银行在按揭各法律关系中有哪些主要义务?
157****0427 | 2013-07-25 09: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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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820 贷款银行在按揭各法律关系中有以下主要义务:
(1) 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购房贷款;
(2)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时,将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等交还借款人;
(3) 出具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证明,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2013-07-25 09: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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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规定,这样应该是不行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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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有:① 购房人未按期还款时,代其向银行清偿尚欠的全部贷款本息;② 保证将贷款银行划入其帐户的购房人贷款专项用于抵押房产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③ 抵押房产通过综合验收后,在合理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和《他项权证》,并将前两证直接交付贷款银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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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的权利主要有:⑴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⑵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 ⑶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 ⑷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 式处分;⑸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⑹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⑺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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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查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批准按揭申请;(2) 要求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所有权作为贷款的抵押,抵押期间,有权保管该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等相关权证;(3) 监督借款人抵押房产的使用情况;(4) 有权主张借款人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抵押房产的行为无效;(5)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房产以清偿贷款本息;(6) 因借款人过错致抵押房产价值减少,有权要求其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提供相当价值的担保;(7) 借款人未如期偿还贷款本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清偿责任;(8) 有权就保险范围内的贷款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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