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里没有明确约定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只约定了保修责任和赔偿责任,对购房人来说很难解决实际问题,这使得签订质量补充条款就非常必要。购房者可和开发商约定,房屋交付时,若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延迟办理人住手续,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及赔偿相应损失。
在购买现房时,在合同条款里面是否应注明房屋面积的条款?
134****3325 | 2013-05-02 17: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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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里面应注明以下主要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包括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负责人的家乡或者单位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合同的附件。装修工程地点面积和具体施工项目: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威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承揽方式: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包辅料等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约定是总包还是分包。装修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装修费的支付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两种方法。较理想和常用的是分期按进度支付的方法,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支付时间和余额,并保留大约35%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入住时间满两个月后支付。施工依据和竣工标准、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应作为台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居室装修工程能如期完工保修期限: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一般是一年、如果承揽人同意,定得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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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五证**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后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一般千分之一左右,有的开发商会定得很离谱,就算无限期拿房产证,赔款也没有多少,这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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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理由如下: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国务院2000年1月1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2003年12月6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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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