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自行决定提高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做法是不当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通过书面方式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到物价局进行备案。
全部2个回答 >物业公司实在太欺负人了,管理太混乱了,想怎么怎么才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呢?
144****3737 | 2013-04-08 17: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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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607 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程序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区域内的行使者为业主委员会,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也为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均必须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一定的程序后实行。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应当就哪些事项形成决议?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1)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机构组织招标;(2)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3)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终确定中标人;(4)物业服务价格幅度或水平。 2013-04-08 1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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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更换是一项极为困难并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为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首先应召开产权人大会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过渡期出现管理真空,同时也应避免出现有关财务账务修改和资金转移,使产权人和使用人利益受到损害。其次将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和安排报小区办,取得指导和支持。 原物管的撤出是非常困难的,如发生拒不交出物业的情况,需要请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交接工作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工作,精心安排交接内容、日程、使工作条理化、清晰化,把有损于产权人、使用人利益的几率降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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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物管企业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5种情况:(1)原物管企业拒不退出,导致新物管企业难以进入。(2)原物管企业提出高额外补偿。(3)交接不配合,导致物业管理工作无法延续。(4)因管理真空导致部分业主对更换持不同意见甚或引发对业主委员会的诘难。(5)引发法律诉讼。引发法律诉讼不是坏事,但在客观上给交接工作造成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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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换程序的合法性 小区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利益,负责监督检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非法人社团。所以必须依法确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的法律地位。另一个是有关更换事宜,要经小区产权人大会通过。在保证广大产权人、使用人支持的前提下召开产权人大会,形成决议,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动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二)取得多方面的支持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发展商、业委会、原物管企业、新物管企业间的关系,使其尽可能取得一致性意见,对于顺利更换 ,尤为重要。其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法律支持、物管顾问、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支持。还有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支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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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 A座和B座。和新中驿三座。物业是4.8元和6.8元/平。平均价格是3万左右。看楼层朝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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