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更名要去哪里办理?
148****1201 | 2013-04-08 14:51:15-
144****9687 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办理的。 2013-04-08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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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106 房产证更名,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如果是以买卖方式办理更名过户的,直接凭身份证、房产证、合同就可前去,交完税款就可完成。如果是以赠与名义办理的,事先还应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凭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可。 2013-04-08 14: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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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属地化管理,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关(房管局)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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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第三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第四完税凭证第五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六)单身的购房人: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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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依法依规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需要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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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在哪里办理;是到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因为只有在市(区)县级行政地才有权利办理房产证,其它机构是没有权利办理房产的。二手房过户比较简单,因为它本就是有房产证的。只需要有买卖合同,发票、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过户了。再需什么,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你解说的。(如果是在房产中介购的,房产中介可以代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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