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全部3个回答 >武汉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跨区登记购房?
153****4415 | 2013-01-28 15:54:01-
147****4953 不能跨区登记,申请人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区登记购房。各区人民政府将具备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登记地点、登记时间、可供房源数量、销售价格等。 2013-01-28 15: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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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是可以卖地哦,但是现在国家规定这类房屋交易是需要交差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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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2.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高于4320元(不含);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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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房管部门审核登记对象资格。(2)购房登记人选定登记项目及户型。(3)登记人现场网上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登记表》。(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登记表》(一式三份)经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盖章后,区房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登记人各执一份。(5)登记结束后,区房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示登记信息5日。(6)公示期满经核准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当场刻录登记数据并交公证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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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这类的房本是两限房的房本,也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但是必须在满五年以之后才可以交易,而交易的时候需要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在交易了一次以后,其房本的性质就变更成为商品房。一类经济适用房目的是国家为了给一些家庭收入低的人群,提供一些住房的保障,土地则是以一种划拨的形式的。如果要买这类房的话,要求是要有指标的本地户口,且家庭的年收入不得高于8万,然后还需要再进行一星期的公示,还要取得了经济房住房的标准才可以。二类经济适用房:而跟一类经济适用房有别的就是二类经济适用房,其指的是回迁房还有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只要未满五年都是可以交易的,而交易的时候是需要补交上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的。在交易一次以后,其房本性质也会变更成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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