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是有明文规定的,老职工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做为缴存基数。如果您单位给你少缴,建议您可以先和单位沟通,若沟通未果,本人可携带单位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劳动关系证明、户口本、工资收入证明、身份证、劳动关系期间社保缴费明细清单向中心归集处反映,以便中心处理。归集处联系电话:87566319。
请问公积金缴存的基数到底应该是多少?如果公司不按照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缴存而是按照月基本公司缴存算不算违法?
138****0678 | 2013-01-25 17:35:09-
133****0558 缴存基数是有明文规定的,老职工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做为缴存基数。如果您单位给你少缴,建议您可以先和单位沟通,若沟通未果,本人可携带单位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劳动关系证明、户口本、工资收入证明、身份证、劳动关系期间社保缴费明细清单向中心归集处反映,以便公积金中心处理。 2013-01-25 17:35:32
-
答
-
答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单位须如实申报。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单位未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申报的少缴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员工本人也可到公积金中心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谢谢!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计算住房公积金工资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口径,工资总额口径如下:行政机关人员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岗位津贴。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职务(级别)工资、津贴工资、职务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护、教龄津贴)等。上述各类人员在计算一年度月工资收入时还应包括综合补贴、其他补贴和目标管理奖。企业职工工资按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的六个部分综合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以元为单位,见角进元。
-
答
2013年6月6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相关数据计算,201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高为2661.12元,比2012年度上涨284.4元;市中区、任城区等六县市区**低缴存额为122元,比2012年度上涨12元;泗水县、鱼台县等六县**低缴存额为108元,比2012年度上涨13元。
-
答
1、公积金政策是政府职能的,对任何单位都是一致的,规定都是一样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一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一次。缴存单位应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填报本单位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调整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2009公积金年度上限好像是2384元,缴存比例为12%,少部分单位是8%。2、公积金没有规定什么**少交多少,全是按照缴存比例*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如果公司核定你的平均工资为1万,那么每月公司应该给你交1200,从你工资扣1200,你每月缴存公积金2400元。3、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计算。4、公积金条例没有涉及到试用期,不过条例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全部3个回答 >